長知識!賭博的台語字不是跋筊而是博局

長知識!賭博的台語字不是跋筊而是博局
長知識!賭博的台語字不是跋筊而是博局

【愛傳媒記者賴御文報導】台灣人好賭嗎?日治時期總督府在明治四十二年、西元1909年針對臺所有犯罪行為統計指出,本島人(台灣人)最容易觸犯的犯罪類型,就是賭博罪中的「非常業賭博罪」,也就是賭博被抓,但犯罪人不是把賭博當成專門工作,不然罪行更重。

賭博在台灣很普遍,賭博電影也很受歡迎(照片為電影《賭神》截圖)。賭博的台語念成「pua kiau`」,但是到底要怎麼寫?

「pua kiau`」的常見寫法,包括「賭博」、「跋筊」、「博筊」等,日治時期用的是「賭博」,跟傳統漢學一樣。不過專家考證後認為,從文字學與聲韻學來研究,應該是「博局」才對。

劉建仁先生在《臺灣話的語源與理據》著作中,詳細比較了古籍、古音後,整理指出:「對於台語賭博義 puaʔ⊦-kiau` 一詞,《台日大》用“博賭”二字書寫;《普閩》用“跋九”;《綜台基》也用“跋九”,又用“博局”、“博九”等,並說“博”也用“簙”;《台話大》用“博筊”及“博繳”。《台大字》用“跋九”;《國台》認為用“博徼”才適合;《台語正字》認為是“博局”(或“簙局”)二字;《台語字彙》用“博徼”;《台閩》用“跋筊”;《閩方大》用“跋繳”二字。」

劉建仁認為,「“跋”字的本義是“仆倒”;其他意義有踩踏、越山而行、倒轉等等,但沒有賭博的意義。」可知「“跋”字在台語雖有 puaʔ⊦ 的音,但因“跋”字沒有賭博的意義」。

他認為,「“筊”字在台語雖然可以讀 kiau`,但“筊”字的意義是竹索,另有小簫、同珓(ㄐㄧㄠˋ)的意義,但都和賭博無關。因此,台語賭博義 puaʔ⊦-kiau` 的 kiau` 用“筊”字書寫,只是同音字的假借。」

至於「“賭”字的音,《廣韻》當古切(上聲、姥韻),台語讀做 tɔ`,不讀kiau`,因此台語賭博義 puaʔ⊦-kiau` 的 kiau` 用“賭”字書寫,是使用同義字,或者說近義字,因“賭”(動詞)與 kiau`(名詞)的詞性不同。」

賭博的若干台語字,例如博驍、博儌、博攪等,雖也有人使用,但是只要在古籍上找不到出處及根據,劉建仁先生就不採用。他認為台灣被割讓給日本後,發展出不同於閩南地區的社會、文化、語言,台語在語音、語彙、詞義等方面都與中國大陸的閩南語產生不同。歷史作家、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也認為,兩岸隔絕,讓台語因為在地化的發展、吸收了原住民用語、以及吸收日語等外來語等三個因素,確實發展出不同於閩南語的特性。儘管如此,賭博的文字或台語發音從日治時期至今都沒有受到影響。

劉建仁先生分析指出,「“博局”是“賭博的集會或場所”,“去博局”就是去參加賭博的集會,或去賭博的場所,目的是“去賭博”,久之,“去博局”就是“去賭博”,“博局”本身就有了“賭博”的意義,而賭博台語叫 puaʔ⊦-kiau`,“博局”很可能就是台語賭博義 puaʔ⊦-kiau` 的本字。“博”字前面已經說過台語可讀“puaʔ⊦”,問題是“局”字在台語有沒有“kiau`”的音。“局”字的音,《廣韻》渠玉切(入聲、燭韻),屬通攝、三等、合口,台語讀做 kiɔk⊦。而跟“局”同韻母的字“曲”(丘玉切),台語文讀音 k‘iɔk,口語說k‘iau,雖然只是一例,應該可認為是符合音變規律的音變,“局”字也應該可讀-iau 韻。」由此可見,賭博的台語字應該寫成「博局」才對。

劉建仁先生歸納說:「台語賭博義 puaʔ⊦-kiau` 的本字是“博局”。“局(kiau`)”單用時指名詞的賭博。“博(puaʔ⊦)”單用時相當於國語的“賭”或“賭博”,是動詞。台語“博局(puaʔ⊦-kiau`)”相當於國語的“賭博”,它的詞性基本上是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