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騷案為何不起訴?小紅老師傻眼:受害者跟注音符號一樣多 律師揭關鍵原因
藝人NONO被網紅「小紅老師」指控性騷擾、性侵與性侵未遂,其中受害女子竟多達30多位,他也因此遭到受害者輪番提告,只是檢方昨(19)日將其中3名受害者的指控作出不起訴處分,理由是NONO否認犯行,且案件時間久遠,難以查證,另7名受害者的案件則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也釣出小紅老師傻眼發聲,而律師蘇文俊也為眾人解釋檢方不起訴NONO的原因。
小紅老師昨日下午坦承,看到新聞後的確震驚了許久,也會待收到台北地檢署正式的書面通知後,再與律師研議後續,「我們還是要對司法有信心 ,相信檢察官可以還給我們一個公道!每個女孩都是將自己隱藏在內心深處多年的痛,趁這個機會為自己勇敢一次。」外界只看到10位受害女子透過司法發聲,但其實還有更多受害者,但這些受害者不願意再把傷痛一遍一遍地剝開,「有人光是回溯過程就會崩潰大哭,所以選擇在後面聲援。」
小紅老師表示,至今收到被NONO性騷擾的受害者人數,剛好跟注音符號一樣多,甚至還有2個她認識的友人,這也讓她不捨又驚訝,「這條正義的道路很漫長且崎嶇難走,但性侵性騷絕對不能合理化甚至成為日常,我們還必須保護下一代。這場戰真的不容易,我們一定會堅持下去,絕不會輕言放棄,奮戰到底!」
對於NONO有3起指控作出不起訴處分一事,律師蘇文俊也在其粉專發文解釋,首先在刑事程序中,檢察官或法官要認定被告有無犯罪時,必須依據「物證、書證、人證等證據」判斷。一般來說,證人的證述的確可獨立當成證據使用,但若證人身兼被害人身份,實務上除了自己的證述外,也需有其他可以佐證的依據,「否則告一個人就憑一張嘴說,是很容易造成誤判的。」
蘇文俊律師判斷檢方不起訴NONO的原因,應是因為除了被害人證述外,「沒有其他證據了」,他直言,其實檢察官或法院遇到這樣的狀況,都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他們沒有上帝之眼,合意性交誣告性侵的案件也不是沒有」,更指出其實在性侵案件中,檢察官或法官對於補強證據的要求已是極低,2人間的對話、被害人向朋友哭訴的對話等有時都可作為補強證據,「所以本件應該是真的沒有其他證據,真的不是檢察官的問題。」
至於民眾質疑,若受害者可以描繪出NONO的生殖器特徵,認為這應也可當作證據,而以蘇文俊律師就認為,縱使受害者描繪符合,也只能證明2人可能發生關係,或看過NONO的生殖器,但無法證明NONO性侵,「而且大不大是相對的,實在很難單憑大來當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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