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性侵六女遭士檢起訴 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取自NONO臉書)
(取自NONO臉書)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網紅「小紅老師」等十人控告性騷擾、性侵未遂案,其中七件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七名被害人中有六人受害,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二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二次強制猥褻罪,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士檢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六名被害人,先後於九十七年、九十九年、一OO年、一O二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

士檢表示,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涉案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由於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審酌就NONO的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另外,NONO遭指訴對其他二名被害人(其中一名係前述六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本案緣起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小紅老師召開記者會公開控訴包括她在內,約二十多名女子遭到NONO性騷擾甚至性侵。六月二十九日,小紅老師又在臉書貼出NONO自二OO三年至今的「犯罪懶人包」,包括事發時間點、地點均鉅細靡遺。

去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小紅老師到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涉嫌性騷擾、性侵未遂等罪,北檢於去年八月二日指揮婦幼警察隊持搜索票,前往台北市內湖區NONO住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3C用品等證物,並將NONO帶回隊部調查製作筆錄後移送北檢,由婦幼專組檢察官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諭令NONO以五十萬元交保。

北檢調查後,認為僅有女方單一指敘述,查扣NONO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其犯行,予以NONO不起訴處分;另包括小紅老師部分等七案,因管轄權問題,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