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亂象 雙北研擬自治條例規範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oBike總經理王妍婷今天說,若造成交通問題,願和政府共同會勘,劃設單車停車格;新北市政府說,雙北市共同討論自治條例,明定權利金與保證金,盼業者配合循序漸進發展。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鍾佳濱、吳思瑤上午舉行「租賃?共享?如何解決單車亂象」公聽會。吳思瑤說,針對這樣新創、共享經濟的新模式,在台灣法規要如何跟進?為什麼這麼好的趨勢在台灣伴隨而來的是民怨?中央應當有一套合宜的法制標準。

王妍婷表示,oBike在這兩個月以來發生很多問題,也引起很多關注跟民怨,「我們真的不是來占停車位,是要釋放停車位的。」若民眾檢視住家附近的單車停車格,會發現許多都是廢棄的腳踏車占用,現在是要用公共腳踏車,讓一般民用腳踏車數量下降。

王妍婷說,新北市機車停車格本來就不足,oBike加入後若會造成交通很大問題的話,願意和政府共同會勘、找出場地,劃設腳踏車停車格;遭惡意破壞部分,都是自主移置,沒有浪費任何社會資源。盼能與政府找出共同管理方式,並引導消費者,否則消費者也不知道要把車停在哪。

交通部路政司技正王基洲表示,租賃自行車在機車停車位停放、任意停放等行為,影響人民生活與秩序,業者該承擔的成本外部化,都由政府、人民承擔。建議地方政府與業者洽談停放處所及數量,並要求民眾在合法停車格後才能停止計價;地方政府將與業者洽談,並研訂相關法規。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王湮筑表示,盼與業者合作管理,而不是強力禁止,現正研擬包含汽機車、自行車等共享運具的自治條例,將有保證金機制,投車區域、數量也有管制,評估共享運具容受量,保險議題也會在自治條例中訂定,並備有罰則,預計下半年推出。

新北市交通局主任秘書吳國濟指出,若要管理停車秩序一定可以找出相關法令,如果無法可管,「就是政府怠惰」,拖吊是希望業者往合理方向發展。現行法規有不完備的地方,中央正在修訂,雙北市正共同討論自治條例,並明定權利金與保證金,盼業者配合政府循序漸進發展。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說,共享經濟的大帽子下,有很多不同類型,各面臨不同的法規挑戰。共享單車產權是歸屬公司,涉及投放及停置空間問題,眾多押金要如何管理也應思考;業者掌握使用者個資後,要如何保障使用者個資安全,也是重要的法律議題。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共享自行車業者應先進行供需分析,決定優先推動城市,政府也要規範投車方式跟數量,但因業者大量投車,反造成停車亂象不利推廣。他建議,共享單車使用公共空間,業者應支付權利金,並推動自主管理機制,若消費者違規扣點達到上限,將禁止使用。1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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