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換新工作主管提1要求 媽見合約暴怒開罵:別去了

每間公司到職時要提供的資料不盡相同,一名女網友表示,她最近剛換新工作,主管要求她在資料上填寫「保證人的身分證字號」,結果她的媽媽得知消息後,瞬間勃然大怒,直說:「你還是不要去上班好了」,擔心她遭到不肖公司詐騙。貼文一出,有內行網友指出,公司要求提供保證人資料,其實並不罕見。

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表示,自己最近換了一份新工作,需要簽署工作合約,為了以防萬一,她先將合約的電子檔傳給家人查閱,媽媽看完後,認為這家公司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不過到了入職當天,主管發現原PO繳交的合約資料沒有填寫「保證人身分證字號」,連忙要求她補齊。

而原PO的媽媽正是保證人,她撥通媽媽的電話表明需求後,卻換來一陣高分貝飆罵,「現在找工作哪有要身分證的」、「我看你還是不要去上班好了」,聲音大到震痛了原PO的耳膜,就連一旁的主管也聽得一清二楚,後來,原PO的媽媽還傳訊息警告,「萬一妳被騙,我要附連帶責任」,希望原PO打退堂鼓。

對此,原PO覺得無法理解,認為早就拿合約給家人確認,公司營運也相當正常,甚至還有在百貨公司設櫃,且很多產業入職時都會要求填寫保證人資料,即使媽媽存疑,也應該理性詢問緣由,而不是情緒化地在電話另一頭發飆,根本無濟於事。

貼文曝光後,有不少網友指出,和「金錢」有關的職位常常都會被要求提供保證人資料,「我之前錄取大公司業務助理也需要連帶保證人,理由是有時候會碰到錢」、「當過某大藥廠的業務,交資料時也需要保證人,應該是看什麼產業吧」、「我本身在公股銀行上班,也有跟我要家人資料,主要是要徵信,看有沒有不良欠債之類的,可能怕偷錢」。

除此之外,有內行網友指出,依照民法,這種情況被稱為「人事保證契約」,是針對將來可能發生「需獨立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職位的一種特殊保證,為了防止受雇人沒有辦法負擔責任,因此須要由另一人擔保,負起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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