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貸平台風險高 金管會列4大違法行為

P2P借貸平台風險高 金管會列4大違法行為

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不當行銷手法,金管會提出警告。據瞭解,金管會近期接獲不少民眾檢舉,網路借貸平台號稱低成本、低風險,且報酬率可達30%,企圖讓消費者加入借貸或投資行列,但此舉恐已違法,金管會決定將發文並找相關業者前來說明。 國內現在經營P2P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共有3家,包括鄉民貸、信用市集、哇借貸,主要運作模式都是媒介須要資金的人,以及可提供資金借款的人。金管會表示,從民眾檢舉的內容來看,這些業者可能違法的事項共有四大點,雖然尚無法確定,但為避免造成弊端或更多爭議,已經規畫約談瞭解情形。 據瞭解,有人向金管會檢舉,P2P網路借貸平台業者與提供資金借款的一方,約定可領取高額利息,期滿時還能還回本金,恐涉及銀行法「吸收存款」行為,可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以宣稱報酬率超過30%來看,P2P網路借貸平台業者的借款利率,已高於民法規定的最高年利率20%,則涉及「重利罪」。 另外,金管會還接獲民眾描述,業者會要求加入會員後,一對一放貸形成初始債權,再賣出由其他會員投資,手法類似老鼠會,恐也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金管會也認為,業者不斷傳遞高報酬、低成本、低風險等資訊,將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廣告不實」。 事實上,國內現階段尚無規範P2P平台的專法,因此金管會僅能不斷呼籲民眾意識相關風險,才能避免權益受損。金管會強調,只要確實掌握業者不法事證,將會移送檢調單位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