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致癌案見春光 盼公道

司法不可汙染 美商無線電公司(RCA)工殤集體侵權訴訟案纏訟超過10年,今天終於要進入一審民事庭辯論決戰,長期關心此案的專家學者昨召開記者會呼籲外界一起關注。(湯雅雯攝)

中國時報【湯雅雯╱台北報導】 RCA(美商無線電公司)毒物侵權訴訟纏訟超過10年,今將在台北地院展開一審最終詰辯,開庭前夕學界、律師界及民間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說明訴訟現況,呼籲法官回歸法律背後問題本質,參考國外案例,給被害人合理補償。 RCA自1967年開始在桃園、竹北設廠,生產家電產品,但所排放的一級致癌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對環境與勞工的健康危害一直到1994年才遭當年立委趙少康踢爆。根據自救會1998年蒐集到的1451名員工名單當中,有上千人罹癌,逾260人死亡,但至今沒任何人獲得補償。 「這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抗爭!」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表示,2004年RCA汙染受害者自救會529名成員正式按鈴申告RCA、美國奇異、法國湯姆笙等5公司,展開一場跨越半世紀的環保訴訟,但因資料毀損、法律時效性等問題,法院遲至2009年才首度傳喚被害人 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陳為堅說,RCA在台灣賺了23年,這些「遺害」是倒閉關廠後發生的,難道可拍拍屁股走人,不用負責嗎?跨國企業為節省成本,對環境、勞工造成的危害很難短時間呈現,但中長期危害,因司法的不成熟,導致不肖廠商鑽漏洞。 陽明大學科技社會所副教授林宜平指出,自救會共求償新台幣24億元,希望明年3月一審宣判時能看見正義的「春光」。今一早各界關注RCA案的群眾,也將到台北地院,高唱吳易叡創作的「春光」:誌念RCA工傷,呼籲社會大眾一同關心這起環保爭議與司法改革,還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