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惡意脫產 政府應協助求償

全國第1位盲人律師李秉宏。(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RCA立即賠償!」RCA工殤求償案,會員代表得知一審勝訴後,雖在北院大門前振臂高呼口號,但RCA早已脫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RCA早在16年前,就已「惡意脫產、逃避債務」。RCA員工義務律師團呼籲政府,應協助受害勞工求償,透過外交途徑,讓受害勞工盡速得到賠償。 10多年前匯出32億 北院合議庭根據相關資料,發現委請「RCA員工關懷協會」提告求償的RCA員工會員,有的目睹至親罹癌,有的承受癌末陪伴過程的漫長煎熬,有的更承受喪親的椎心之痛,還有人因自身罹癌致身心靈都遭受嚴重創傷,迄今都無法平復。 合議庭認為,本案提告至今15年,該協會會員身心備受煎熬,但RCA從被起訴迄今,10多年都未釋出善意,也分文未補償,反而在1998年7月、1999年1月,先後將巨額公司資金32億多台幣,匯到法國的國外銀行,明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等情形。 RCA員工關懷協會的義務律師團也批評RCA的脫產,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更點名RCA當初是在代理人陳長文律師協助下,將美金1億多元的款項匯出,才造成RCA在台沒有資產。 RCA在台已無資產 律師團說,桃園廠土地汙染經立委揭露後,原母公司奇異公司遲遲沒有任何處理,直到1998年地下水整治仍未完成,當時的RCA仍有資力可進行整治,卻不願負責,反以「存放外銀行」名義,將所有資產匯到國外。當時勞委會和環保署雖已向投審會表示,應暫緩審議RCA的申請,但RCA卻已將主要資產匯出國外,造成目前在台沒有資產,增加求償執行的困難。 律師團呼籲政府將來應協助受害勞工求償,透過外交部向國際社會及被判賠的公司所在政府訴求施壓,查核湯姆笙等公司在台工程款及資產,讓受害勞工能得到應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