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U抵制運動正盛!偷拍、散布私密影像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加入社團觀看會有事嗎?我被偷拍了該怎麼辦?

RISU是什麼你知道嗎?近來出現許多以RISU為名的臉書私密社團,打著「偷拍」、「自拍外流」等名號,吸引民眾加入窺探他人隱私的行列。這股歪風也讓網路興起抵制運動,呼籲透過檢舉社團、查詢成員等方式,避免組織擴大、更多人受害。

事實上,偷拍、散布私密照都屬違法行為,即使只是純觀看,也是鼓勵加害者的變相共犯。到底上述舉動會涉及哪些刑事責任?若不幸發現自己被偷拍,又該如何自保?一起來了解!

★尊重身體自主權,如遇侵害或騷擾,請撥打110、113

RISU事件爆發,讓各界對於「數位性暴力」的關注再度浮上檯面。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RISU事件爆發,讓各界對於「數位性暴力」的關注再度浮上檯面。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RISU事件是什麼?

近來多名網友爆料,臉書出現許多以「RISU」為開頭的私密社團,將大量存於雲端空間的自拍或偷拍私密圖像,透過RISU短網址分享,藉此規避臉書對性影像的稽查機制。

因多數內容為性私密影像,嚴重侵犯被害者的隱私,且社團成員數動輒數萬人,相當駭人聽聞。大批民眾號召抵制,除了向臉書檢舉社團與相關貼文,並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私ME─成人遭散布性私密影像申訴服務網等相關單位申訴。

抵制聲浪更延燒至社團成員身上,有人藉此公審有加入社團的朋友,或因看到朋友在社團內而解除好友關係。不過有人辯駁,部分人看到有社團邀請就加入,並非有這方面的嗜好;或者有人是因擔心自己成為外流影像的主角,故加入社團檢查、蒐證。

延伸閱讀》臉書社團「RISU」肆虐!大量私密照外流 社團成員竟破萬人

RISU社團成員會有法律責任嗎?遏止性暴力 沒有人是局外人!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表示,遭偷拍、散布性影像的被害人,所受傷害不亞於實體的性暴力創傷。因此別以為自己不是偷拍者或影像散布源頭,就不是加害者!衛福部提醒民眾,應秉持不觀看、不下載、不轉傳、不分享、不持有的原則,小心觸犯以下幾項常見的性影像犯罪行為:

  • 分享或下載性影像給別人:刑法第319-3條規範,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製造Deepfake性影像:違反刑法第319-4條規範,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若持有的性影像對象為18歲以下兒童或少年,即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一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 肉搜或揭露性影像被害人身分:如果因為好奇心使然,在網路上肉搜、求上車,或揭露性影像遭散布的被害人身分隱私等,可能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第4項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一罪一罰」原則,上述犯罪可累計不同的事證刑期。舉例來說,若能證明某人在不同時間點多次分享影像,刑責也會跟著累加;或者某人持有多人性私密影像,有N位受害者願意現身,就算N次犯罪。

延伸閱讀》臉書社團「RISU」散佈大量性私密影像 民代籲「不上車」

偷拍、散布私密影像會面臨什麼刑責?

為有效遏止數位性暴力,今年三讀通過四項修法草案,包含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均提高犯罪刑責。

以偷拍私密影像為例,在未取得他人的同意下,擅自拍攝、視訊截圖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即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祕密罪,恐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若是將私密影像向外流傳、散布,則可能構成下列幾種犯罪:

  • 妨害祕密罪:違反刑法第315條之2的加重妨害祕密罪,刑責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散布猥褻物品罪: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 誹謗罪:散布私密內容,形同把他人隱密的私生活公諸於世,通常會傷害到他人名聲;若有第三者能從影像,推測得知受害者的身分,就涉及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如果是透過文字與圖畫的方式誹謗,由於傳播範圍、持續性與傷害範圍都比言語強烈,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我的私密影像被散布了怎麼辦?

許多私密影像是情侶間濃情蜜意時拍攝,若當下是合意拍攝,對方並不涉及妨害祕密罪,可合法持有影片。即便如此,並不代表可以分享給別人看,若向外散布將觸犯妨礙祕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或誹謗罪。

如果遭到偷拍,受害者可依法向對方提告,同時向檢察官申請扣押對方的電子設備,雖然不一定能確保影片不外流,但至少能形成一定的拘束力。

若私密影像不幸遭外流,第一時間可前往政府設立的私ME成人遭散布性私密影像申訴服務網申訴,網站上也提供簡易法令諮詢、相關證據保留教學、協助報警流程、下架移除機制及後續諮詢轉介等五大服務,讓無助的受害者能得到所需的法律諮詢、報案援助,並轉介相關心理輔導資源。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近兩年來相關申訴案件大幅成長三倍,顯見修法有助於被害者求救。

延伸閱讀》衛福部啟動「性私密影像防禦網」 協助被害人下架移除偷拍

婦女救援基金會也透過面訪、電訪、數位訪視(如透過LINE、簡訊、FB、IG等數位通訊軟體進行聯繫)或電子信件等方式,向受害者提供陪同、司法、轉介等服務,並會提供通報、下架與心理評估處置等各項資源,向受害者伸出援手。

此外,如有私密影像在他人手中,遭對方威脅散布,可加入StopNCII計畫,這是由英國非營利組織「復仇式色情熱線Revenge Porn Helpline,RPH」設計給「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受害者使用的免費平台,可事先把可能被散布的影像,透過技術轉換為獨一無二的數位指紋,提供給平台業者審查比對,當加害者試圖上傳該影像到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社群網站上時,合作平台能偵測並移除這些私密影像。

延伸閱讀》FB社團發現偷拍私密影像 衛福部籲受害者主動申訴

實習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林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