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簽賭假球案起訴柯旻豪、吳季穎等15人 檢認定7賽事放水

查出球員訊息:以後要靠打假球賺錢

超級籃球聯賽(SBL)裕隆隊前球員柯旻豪吳季穎等人涉嫌下注簽賭及打假球,藉此贏得鉅額賭資。士林地檢署偵辦認定共有7場賽事涉及打假球等不法情事,今天依違反賭博、運動彩券條例等罪嫌起訴15人,其中10人為球員,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2577萬7568元。

前SBL裕隆納智捷球員吳季穎(中)涉打假球簽賭案。(中央社資料照)
SBL裕隆納智捷前球員吳季穎(中)涉打假球簽賭案。(中央社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被告有前球員柯旻豪、吳季穎、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李其恩及外籍球員斑霸等10人,地下簽賭網站組頭邱繼緯、吳季穎前女友黃姓女子,以及張姓、游姓、邱姓等被告。

曾是SBL裕隆球員吳季穎(中)涉打假球到案說明。(中央社資料照)
曾是SBL裕隆球員吳季穎(中)涉打假球到案說明。(中央社資料照)

士林地檢指出,15名被告涉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3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今天依法提起公訴,並沒收犯罪所得2577萬7568元。

士檢表示,前球員翁嘉鴻因逃匿,已由檢察官於今年1月發布通緝;另建請法院審酌吳季穎於偵查中自白犯罪,得以追訴本案犯嫌,衡酌依證人保護法量處適當刑責。

起訴書指出,柯旻豪與組頭邱繼緯曾一同任職九太籃球隊,於是柯旻豪在超級籃球聯賽(SBL)第20屆賽季開賽時把邱繼緯介紹給吳季穎、顏聞佐。

起訴書指,柯旻豪、吳季穎透過九州娛樂城等地下簽賭網站信用版下注簽賭多場SBL賽事,及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李其恩、翁嘉鴻、斑霸等人為求朋分利益,涉嫌於民國111年12月27日起至去年5月21日進行SBL賽事時,自熱身賽起至例行賽期間,以指示或配合打假球控制比賽分數的手法,詐取鉅額賭資。

檢察官認定,其中7場賽事涉打假球,分別為111年12月27日裕隆隊對台啤隊熱身賽(分數70比67),112年2月24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例行賽(分數83比74),112年4月8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例行賽(分數85比71),112年4月16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例行賽(分數78比75),112年4月22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例行賽(分數71比73),112年4月28日裕隆隊對台啤隊例行賽(分數56比83),112年4月30日裕隆隊對台銀隊例行賽(分數77比71)。

檢察官從柯旻豪等人對話紀錄中查出,此7場賽事的賽前地下賭盤開出敵隊受讓6.5分至13.5分的範圍,或兩隊總得分大小分為158.5分,先由組頭邱繼緯指示柯旻豪此7場賽事需要打假球,而柯旻豪、吳季穎知悉後,即下注賽事並指示球員將贏分控制在敵隊的受讓範圍或總得分內。

檢察官從賽事影片中發現,擔任先發控球後衛的柯旻豪,負責執行教練戰術、主導賽事節奏,卻於場邊或場中交代球員放水,接著球員們開始未依教練戰術、或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異常、故意運球出界、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操控輸贏分數。

其中,檢察官查出數起明顯放水行為,例如去年2月24日對柏力力隊的賽事中,吳季穎故意投2分球籃外空心及故意犯規;另去年4月8日對柏力力隊的賽事中,柯旻豪故意離譜投籃切板,吳季穎則故意失誤傳球給敵隊球員。

因柯旻豪等人手機訊息於案發前刪除,檢警進行數位鑑識還原後發現,柯旻豪等人為控制得分,曾通知顏聞佐不要贏超過13分,或告知吳季穎不要贏超過14分,也要求內線很強的班霸,若賽前下注裕隆隊輸球,要班霸出來打較弱的外線,且周緯宸曾向吳季穎傳訊表示,以後要靠打假球賺錢。

此外,檢察官從吳季穎金流追查出,他自111年12月29日至去年4月23日簽賭下注共12場賽事,又因他簽賭金額超過網站上限,另找了黃姓前女友等4名友人協助申請帳號下注,而吳季穎下注場次中有8場贏錢,事後分給友人各1成報酬。

檢察官偵查時,柯旻豪、吳季穎坦承簽賭下注及配合組頭指示,來控制比賽輸贏分數;其餘球員則坦承配合柯旻豪、吳季穎等人指示打假球,並收下報酬約5000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

士檢表示,為防制再有不法份子破壞職業運動的純正風氣,往後將依照台灣高等檢察署「防制職籃不法事件全國跨轄區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與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及台灣3大職業籃球聯盟,持續健全台灣職籃環境。

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