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電廠進駐桃園敗部復活 經濟部稱只推薦但無主導權 桃市府批卸責

桃園市府3月宣布廢止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業者提出訴願,經濟部6日撤銷市府處分。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今(11)日立法院總質詢時表示,中央對於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態度前後不一,且尚未有完整的配討措施與法規標準,就強勢要推動,罔顧桃園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經濟部長郭智輝說明,這是一個能夠解決能源問題的做法,經濟部只是推薦,主導權還是在桃園市府;不過桃園市府對於郭智輝說法並不買單,批評經濟部日前在訴願會一致決議讓業者訴願成功,卻將責任推回地方。

萬美玲指出,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爭議,中央態度前後不一,因為中央在選前發出推薦函「背書」,之後選舉期間中央又主動撤回推薦函,還強調經濟部尊重桃園市府本於權責依法行政的決定,選後經濟部又撤銷桃園市府處分,讓三家SRF廠商「敗部復活」。

針對萬美玲質疑經濟部當初為何要發出推薦函,卓榮泰表示,SRF是比較新的廢棄物處理方式,大家的認知有不同的角度,因此當初或許是基於請地方政府多考量,至於原本推薦函到底發生什麼樣的行政效果,至少它現在已經不存在了。郭智輝接著補充,經濟部只是推薦,「因為它這是一個能夠解決能源問題的做法」,主導、核准權還是在桃園市府。

至於中央現在是否支持3家SRF廠進入桃園,卓榮泰回應,第一,經濟部對於新的處理的方式,應該要做專業的說明;第二,桃園市政府決定結果之後,應該跟民眾和社會大眾做強而有力的說明。

萬美玲進一步質疑,背後什麼壓力要讓官員背棄專業做這些決定,並呼籲行政院於1個月內制定相關法規及辦法,並在3個月內到桃園市觀音區向居民溝通。環境部長彭啟明回應,已經在進行當中,他在上周也已親自赴廠區察看。

對於經濟部的說法,桃園市政府表示,先前經濟部既三度來函市府表明願意收回推薦函,意謂當初推薦理由已不存在,桃園市府據此撤銷入園許可應無疑義,但經濟部訴願會日前卻一致決議讓業者訴願成功,將責任推回地方。同一個經濟部,當初大費周章推薦廠商入園,此時指稱推薦不具法律效力的說法,實屬卸責之說,如此重大政策宛如兒戲,令人難以接受。

桃市府強調,市府後續將依權限嚴格審查相關污染排放,包括不再續發前市府核發超量污染物排放許可、經發局重新審查後續入園污染物排放權、環保局依據重新核定的污染物總量,審查空氣污染物排放許可申請等等,一切將以觀音區民眾健康為最高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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