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37名死刑犯主張死刑違憲聲請釋憲,爭論多年的死刑存廢議題,明(23)日將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表態,有超過8成民意反廢死,主張死刑合憲,部分民團則有不同意見。死刑廢除與否也掀起政黨攻防,藍營強調,憲法法庭不該擴權取代立法權。行政院長陳建仁則回應,尊重司法院對釋憲案作的結果。
...突顯法治困境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暨前監察委員仉桂美:公務員懲戒法因為涉及國家司法正義不容寬貸,1985年公務員懲戒法修法從「刑事先理」原則改為「刑懲並行」,為什麼太極門案中法務部要等到刑事案件終局判決確定才議處侯寬仁?太極門案裡有太多令人沒有辦法接受的標準,這是可以接受的正義嗎?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針對政府結構性侵犯人權的罪,依據羅馬規約殘害人權案件,應該沒有追溯時效。台灣要接軌國際,應該將這條訂入法律。
陳平/退休人員 死刑的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爭議議題,尤其是在陸續發生國中生割喉案、保母虐兒案後,更是牽動著國人的敏感神經。目前我國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聲請釋憲,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憲法法庭將於4月23日,針對死刑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 在如此重要的憲政議題上,法務部面對立法院質詢其立場為何?蔡清祥部長答覆:「我們的立場就是依法執...
官員是答詢或反質詢實難劃出清楚界線,若最終由政治選舉產生的立法院長獨斷,究係公正裁決抑或是政治算計?故若無視罪刑明確性而倉促立法,就陷入刑罰萬能之迷思,亦將帶來更混亂的國會生態,而不是真正的國會改革。
寶林案造成致死原因的食品或食材,恐早已入肚或丟棄,確實會出現因果關係找尋之困難,惟若能在實驗室模擬廚房之環境與保存處理食材之流程,並檢出邦克列酸,就可證明其間之因果,致不會出現刑事究責之困境。
1歲男童剴剴由兒福聯盟媒合保母照顧,遭凌虐致死引發公憤。近日,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惟此提案就算立法通過,基於不溯既往原則,亦無法適用於此次案件。但以現行法制而論,難道不能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被害人係年僅1歲之男童,生理機能本就脆弱,且其受傷部位包括致命之頭部,若以保母虐童致死僅屬過失,致論以凌虐致死罪而非有故意之殺人罪,就有商榷餘地,未來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能逆轉司法趨勢,甚或判死嗎?
若修法增加檢察官助理,為避免其與檢察事務官職權重疊,就不可使其具有司法警察之身分,僅能從事文書整理、法律分析等無涉偵查核心之業務,惟如此規定,能否減輕檢察官之負擔與壓力,也得打個大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