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anos荷姆斯稱被醜化 籲法官別判坐牢

Theranos執行長荷姆斯(Elizabeth Holmes)將自己塑造成矽谷代罪羔羊,克服一段受虐待關係並成為一名有愛心的母親,要求法官不要在失敗血液檢測公司詐欺投資人的案件中,判決她長期監禁。

一份於10日稍晚提交長達82頁的文件中,荷姆斯的律師嘗試說服美國地方法官達維拉(Edward Davila)、把荷姆斯送進監獄並不必要,部分原因是她已被媒體報導汙名化,將她變成一個「被嘲笑與毀謗的笑話」(caricature to be mocked and vilified.)。

律師辯稱,若達維拉決定將荷姆斯送進監獄,應判處不超過18個月刑期。這個時間只是她今年稍早因四項投資人詐欺與共謀罪定罪之後、面臨最長刑期20年的一小部分。

然而,一般預期,檢察官在荷姆斯訂於18日宣判之前提出量刑建議時,將尋求最嚴厲判決。38歲的荷姆斯屆時將在加州聖荷西法庭得知她的命運。這場受到高度矚目的案件,使得矽谷喜於炒作與狂妄自大的現象,再度成為焦點。

荷姆斯19歲創辦Theranos,並持續自投資人籌集近十億元資金,後來被證實投資皆為虛假。她推銷一種設備,能透過手指幾滴血掃描數百種疾病與其他潛在健康問題,但測試產生不可信結果。荷姆斯企圖隱藏這些缺點,直到問題在媒體與監管機構暴露。

儘管荷姆斯的定罪僅限於對Theranos的約1.4億元投資,但法律專家認為,這些損失規模就讓她獲得相對較短的監禁或居家監禁,不太可能成功。有聯邦檢察官透露,荷姆斯似乎可能被判9到17年刑期,儘管他們也認為法官達維拉有權酌情採取更寬大的處置。

聯邦檢察官克瑞摩(Amanda Kramer)表示,有一個論據如是說,特別是在白領案件中,不需要很長時間來監禁從未入獄的人。

荷姆斯的律師在給達維拉的備忘錄中,一再強調這點,「她對公眾沒有危險,沒有犯罪紀錄,擁有完美的審前符合法規紀錄,並被認識她的人描述是一名溫柔有愛心的人,嘗試做正確的事。」文件還提及她在去年審判開始前不久,與現任伴侶埃文斯(William Billy Evans)生下一個兒子。

備忘錄提及荷姆斯過去創傷,與她在史丹福大學就讀時被強暴的證詞相呼應,她作證時說,與Theranos營運長巴爾瓦尼(Ramesh Sunny Balwani)戀愛關係中,忍受多年情感與性虐待,影響她所作決策。

文件聲稱,聯邦政府不公平將荷姆斯單獨挑出,以此打擊矽谷的過度行為,部分原因可能是因她在一個由男性主導的科技行業,成為一名成功女性。儘管她曾身價45億元,但律師強調她從未出售過公司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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