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願賠56億和解金給澳洲司機 創全球首例

▲Uber於2012年進入澳洲發展後,當地計程車與包車司機稱遭受鉅額損失並提出集體訴訟,Uber如今支付2.72億澳元和解。圖為雪梨計程車招呼站外的Uber車輛。(圖/美聯社)
▲Uber於2012年進入澳洲發展後,當地計程車與包車司機稱遭受鉅額損失並提出集體訴訟,Uber如今支付2.72億澳元和解。圖為雪梨計程車招呼站外的Uber車輛。(圖/美聯社)

[NOWnews今日新聞] 線上叫車服務平台Uber於2012年進入澳洲發展,超過8000名計程車司機與租車公司業主們於2019年指控Uber破壞該產業必須領有執照的法律、使從業人士損失大量收入,並為此發起集體訴訟。在這場官司最後,Uber宣布同意支付2.718億澳元(約新台幣56.3億元)和解金,成為全球首例也是澳洲本地第5大的和解案。

Uber集體訴訟案原定於週一(18)在澳洲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審理,不過於2019年代表超過8000名計程車司機提告的「莫里斯.布萊克本律師事務所」(Maurice Blackburn Lawyers)向外界表示,由於Uber提出和解,雙方也針對和解金額達成共識,因此這起官司已被撤銷,律師稱他們贏得了1.78億美元的賠償,相當於2.718億澳元。

澳洲計程車司機們指控,Uber於2012年進入該國後,不僅破壞了要求該產業必須領有執照的法律、破壞執照價值,更進一步瓜分獲利。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唐納利(Michael Donelly)表示,Uber多年以來都拒絕賠償,不過在成千上萬名澳洲司機聯合起來之後,Uber不得不做出讓步。

這是澳洲史上金額第5大的集體訴訟和解案,等待法院批准和解案後,Uber就會據此支付和解金;此外,《BBC》報導則提到,Uber去(2023)年在法國曾贏得類似訴訟,因此在澳洲的和解結果創下全球首例。

Uber方面則表示,公司從未故意違法,「Uber十多年前創立時,世界各地都沒有共乘法規,澳洲也是如此。如今,Uber在澳洲每個州和地區都受到監管,政府也承認我們是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各種選項的重要一環。」

Uber對外聲明也強調,公司從2018年開始,就為澳洲計程車補貼計畫做出「重大貢獻」,並稱「有了今天提出的和解案,我們會將這些法律問題好好地留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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