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TAXI啟動 交部將查證是否非法

Uber將於今天(30日)下午與台北市的計程車隊合作推出uberTAXI。對此,立法委員鄭寶清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疑,這是否又是Uber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新招。對此,公路總局表示,須查證後,才能確定是否違法。交通部長賀陳旦則進一步指出,不會縱容非法,但也不能只有取締,還需輔導國內競爭性品牌,以提供消費者更好的服務。 「公路法」自今年1月修正實施所謂的「UBER條款」後,針對違法汽車運輸業最重可處新台幣2,500萬,違法司機則開罰10萬元。結果UBER在新法實施後,短短一個月就遭公路總局開出43件罰單、裁罰金額高達10億元。 UBER為此於2月初宣布暫時退出台灣市場,直到4月才宣布與租賃車業者合作重返台灣,10月30日下午又將進一步與皇冠大車隊及亞太衛星車隊在台北市推出uberTAXI。 立委鄭寶清30日上午在交通委員會質疑,這是否又是Uber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新招。對此,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答詢表示,須查證後,才能確定是否違法。 交通部長賀陳旦則進一步指出,不會縱容非法,但也不能只有取締,還需輔導國內競爭性品牌來提供消費者更好的服務。賀陳旦說:『(原音)呃,恐怕還不是只能夠從取締來看,應該要輔導其他具有競爭力的我們國內的一些計程車跟軟體業的合作,用競爭來真正證明說,我們這樣的一個取締,消費者可能才比較也願意來選擇更好的品牌來服務。(鄭寶清:我想部長要好好回去研究一下,他們下午要開記者會,會不會他們記者會開出來的還是一樣,就是用合法掩護非法。)對,我想我們不能夠縱容這樣的事情。』 公路總局指出,Uber在公路法修法前,總計遭罰7千多萬元,已繳納6千多萬元;新法實施後,遭罰10億3,100萬元,目前一毛都未繳納,公路總局已於7月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強制執行,不過目前尚未追繳入庫。至於Uber與租賃業者的合作,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修正,已逐漸導入正軌,目前並無違法開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