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GM貨櫃載重責任規範納入海攬業STC標準營運條款

台北市海運承攬公會通過VGM貨櫃載重責任規範納入該業STC標準營運條款,即有關第五條貨櫃載重驗證責任,委託人就所交運之貨櫃,應以符合「我國實施載貨貨櫃驗證總重指導原則」之方式進行重量驗證及向承運方申報。生任何成本、費用之增加、貨物之毀損、滅失或延遲運送,就承運方所受之損害,委託人應予負責。 海攬公會昨(二十九)日召開理監事會議,由理事長陳木枝(圖左二,陳維強攝)、常務理事黃石(左一)共同主持,會中特邀前船聯會理事長暨陽明海運董事長盧峰海(中)蒞會分享經驗,常務監事薛福康(右二)、顧問林政雄(右一)亦出席同台合影。 盧峰海離開陽明海運後,現較常在高雄,他特別感謝海攬業界給予船東的支持,並期MCC能為業界共創利基,打造台灣成為海運中心。他說,時代演變帶動電子商務的掘起,對海攬業來說,未來應有更大的發展空間。面對航運的不景氣及低運價,則希望市場能儘速渡過難關。 昨會中臨時動議,對韓進破產迄今對業界的影響仍高度關注,公會在事發後亦在第一時間採緊急應變措施,包括接獲航港局通報韓進海運破產在即,停止訂艙服務後,立即通知會員提交問題舉辦研討會,航港局並召開「跨部協調會議」,之後航港局函公會要求彙整業者「虧損狀況」及「申請票據止付命令」資料,擬協調金管會銀行局以特殊個案註銷相關紀錄,另轉知會員新加坡港務集團(PSA)針對進口及轉運貨櫃處理方式及放行通知,同時轉知會員最新船舶動態。 此外,昨會中另通過民新國際物流、鴻耀運通、台灣奧可物流等三家公司申請入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