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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 徐永明:讓勞工30天上300小時

勞基法真的越修越倒退嚕嗎?立委徐永明質疑,修法後,可能出現讓勞工30天內,上班300小時的狀況,沒想到林美珠看到這個班表,一開始說不可能、這是違法,後來才又改口坦言確實合法,但只是極端案例,讓立委痛批,勞動部修法,只是靠攏資方,讓誇張班表變合法。 立委(時力)徐永明vs.勞動部長林美珠(2017.11.15):「這個是違法的沒有啊,我們是根據你這個修法的方向,這個違法,因為你現在提出來,我這樣沒有辦法算。」 立委徐永明,指著試算的勞工班表,直呼離譜,勞基法修法後,恐讓勞工30天內,會上班長達300小時,沒想到連勞動部長林美珠15日在立院備詢,一開始看到,都說不可能,後來反覆算了幾次,才改口說這會是合法,但只是「極端案例」。 立委(時力)徐永明:「把原本違法極端的狀況變成合法的,我覺得這是我們應該要注意的,就說在這樣的情況下會不會過勞,絕對會過勞,我覺得這是勞動部在這次修法裡面,沒有考量到,如果你遇到惡老闆的時候,那我真的覺得擔心,台灣勞工會做到死。」 這樣的極端班表,真的會發生嗎?關鍵就在勞基法草案,鬆綁7休1,加班工時上限每個月又提高到54小時,如果在當月月底,和隔月的月初密集排班,把例假挪到7天週期的前後,就會造成有連續12天,一整天都要上12小時的班,而且30天內只有休到4天假,總工時就會高達300小時立委徐永明更打臉勞動部,這並非極端個案! 立委(時力)徐永明:「百貨公司週年慶的時候,你會不會要求你的櫃姐,連續上班12天每天12個小時,線上的作業員也一樣,所以我的意思說,當我們開放這些的時候,千萬不要以為這是極端案例,這可能在未來是普遍的現象。」 立委拿出來的誇張排班表,竟然合法,讓上班族也很氣憤! 上班族:「個案喔,每次都個案在當藉口。」 上班族:「我覺得還是比較擔心,比較勞力付出的,或者是服務業的那種,那個好像真的很多過勞。」 上班族:「(勞基法修法)它如果是這樣寫的話,很容易讓大家超過,一般的基本工時。」 政府高喊修法拚經濟,要給企業更多彈性,只是千算萬算,卻沒算到新法中,暗藏的血汗班表,該說企業老闆太聰明,還是政府太笨了!(民視新聞李雯珂、宮仲毅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