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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墜橋案判決逆轉 高分院再審男友判無罪

17年前台中一名女安親班老師和男友到后豐大橋談判分手,沒想到這名女老師竟然墜橋身亡,當然死者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瑋遭到指控把女老師丟下橋面,兩人被依殺人罪,各判15年、12年半定讞。但就在2018年案件進行再審,一年的審理,合議庭認為證人的證詞因為前後矛盾,以及諸多證據,無法確認是兩名被告把死者丟下橋面,案件存疑點,高分院判兩人無罪,全案可以上訴。

他是王淇政和媽媽一起穿著自由人的白色T恤,心情激動,因為終於等到無罪判決。王淇政說:「謝謝我的姊姊,我的家人,一路沒把我們放棄。」

開口感謝家人,17年來不離不棄,話說到哽咽,另外一名被告洪世緯也在等無罪這一刻,洪世緯表示,「伸出援手幫助我們的朋友,謝謝謝謝。」

17年前,台中安親班女老師和男友王淇政談判分手,約在后豐大橋橋面上,萬萬沒想到女友墜橋,從那一刻起,男友王淇政和載他到現場的友人洪世緯被指控,把人丟到橋下致死,兩人被依殺人罪判15年和12年半的刑期,2012年入獄服刑。

被告兩人都否認犯案,2012年義務律師團開始奔走,提出再審,就在2018年最高法院同意再審,經過審理,台中高分案判兩人無罪,案情大逆轉。

台中高分院庭長紀文勝指出,「檢察官在證據提出上面,並沒有辦法完全說服,合議庭做有罪認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所以本案改判被告無罪。」

合議庭認為,證人證詞矛盾,加上證據不足難以定罪,以及被告通過測謊,加上王淇政也沒有故意殺人的情緒表現。

被告從殺人到無罪,案件逆轉,台中高檢回應,收到判決書才會決定是否再上訴。

(民視新聞/許家程、黃信儒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