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被毒蟲當成警察 無辜駕駛被雷射筆攻擊

台北市一名杜先生,先前開車行經內湖行忠路時,竟然被路邊的車輛車主,照射雷射光,眼睛瞬間看不見,差點就釀成車禍,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這名照射雷射筆的車主是名毒蟲,以為被害人的車子,是警察喬裝的,竟然用雷射筆攻擊。 好端端開在路上,突然間,對向停在路邊的黑色小客車,從駕駛座前擋風玻璃,射出一道綠色強光。這一射,駕駛短暫暈眩,眼前根本看不見,一不小心車子就可能失控,駕駛趕緊靠邊停在停車格。 事情地點就位在台北市內湖行忠路跟行愛路口,受害人杜先生當時準備開車回公司,卻突然遭攻擊。事後氣得將過程PO上網,就連後車駕駛都受害,但打算攔下亂射雷射光的男子報警時,對方立刻開車逃逸。事後警方了解,原來,害人的惡劣駕駛,是34歲鄭姓毒蟲,以爲被警察跟監,竟拿雷射筆照射。 用3000毫瓦雷射光,聚光照射,火柴棒或紙張,瞬間起火。一般來說,像簡報或上課用的,瓦數較低,被照射到眼睛,持續1~2分鐘失焦,但要是像工業用等高功率雷射筆,這一照,視力可能有受損。 先前還曾有維珍航空機師,起飛後不久,碰上雷射光束,造成機師看不見,緊急返航。小小一支雷射筆,本身就有潛在風險,不能亂用,何況是車子行進中被照射,危險萬分,一不小心就可能釀成意外。(民視新聞李宜庭、黃柏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