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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救人閃燃害男傷 判國賠412萬

救人救錯了嗎?新北市5年前,有消防員為了盡快救出1名吸入過多油氣昏眩,受困在圓形大油槽裡的清潔工,冒險用電鋸切割破壞油槽,不料火花引發閃燃,導致受困男子全身近53%4級灼傷、毀容,高院二審逆轉改判消防局得賠412萬元。但消防員說,不後悔下令救人,全案還未定讞。 躺在擔架上的男子,被閃燃燒的滿頭焦黑,全身衣服也都燒的捲曲、破開。救人的消防隊員,不顧全身也滿是火場污痕,拼了命要幫傷患火速送醫。 現場消防員(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