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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文正辱警「做賊」 檢求刑4個月

台南市議員李文正4月份時,因為不滿員警取締違規停車,當街以「做賊」等字眼辱罵執勤員警,台南地檢署主動介入調查,在今天(6月22日)偵結,以妨害公務具體求處李文正4個月有期徒刑,李文正不服,表示自己是為民服務,只是講話比較大聲,會在法院好好向法官解釋。 台南市議員李文正(2015.04.19.):「吃一頓飯不得已台灣人要怎麼辦,台灣人死好了吃路邊攤已經很衰了。」 不滿員警在魚皮店外取締違停車輛,台南市議員李文正當街飆罵執行員警,甚至還說,警察沒吹哨子就開單,好像在做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