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飯店命案二審 土豪哥否認犯罪但會負責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土豪哥朱家龍被控涉犯「W飯店女模案件」,一審遭判10年,經上訴,二審今天首開庭。朱家龍否認犯罪,對死者感到抱歉,表示該負的責任不會逃避。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主張,朱家龍等被告應以殺人論罪。

全案緣於一名郭姓女模在去年12月7日上午身披浴袍、意識模糊,在男子洪聖晏、江哲瑋與劉姓女子等人攙扶下,從W Hotel搭計程車前往國泰綜合醫院治療,隨後轉往台北榮民總醫院,經急救後宣告不治。

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朱家龍及友人洪聖晏、蔡逸學涉犯轉讓偽藥、禁藥致死罪嫌;被告江哲瑋、張子奕涉犯販賣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6月底宣判,朱家龍被依藥事法的轉讓禁藥致死罪,判處10年徒刑;其他被告洪聖晏、蔡逸學、江哲瑋、張子奕,則被判4年2月至10年6月不等刑期。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首次開庭,提訊在押朱家龍等人,進行準備程序。

朱家龍否認犯罪,表示原審認定他要續住(飯店),購買毒品提供現場人使用,均不正確。他稱續住退房是由在場人決定,他不認識郭女,也不知郭女服用多少毒品,也不知郭女送醫前,身體有異狀,他不可能預料到郭女發生中毒死亡,但對死亡結果感到抱歉,該他負責的,他會面對不會逃避。

洪聖晏否認犯罪,他說參加毒品派對是錯的,毒品不是他提供的,當天郭女一直坐在他旁邊,他曾阻止郭女吸食毒品,中間他曾去睡覺,沒有一直看著郭女,也對郭女死亡結果感到遺憾和抱歉,未來要他承擔的,他會承擔。

蔡逸學否認犯罪,並表示不是派對主辦人,因朱家龍邀約而前往,毒品所有權不是他的,出資都是朱家龍,郭女服毒情形他不了解,對郭女之死感到抱歉。

江哲瑋否認犯罪且表示也是受邀參加派對,僅是代購毒品,沒有販賣毒品。

張子奕承認犯罪,所以沒有提起上訴,而是檢方提出上訴。

朱家龍委任律師主張,朱家龍在去年12月6日凌晨3時左右離開飯店,郭女是在隔天凌晨4時才發生身體異常,相隔24小時,期間現場人員有再買毒品,郭女有吸食,因此郭女死亡結果與朱家龍轉讓禁藥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朱家龍無法預見郭女會死亡。

蔡逸學委任律師主張,郭女有腎臟等疾病,且毛髮檢驗顯示先前已有施用毒品反應,可知她在參加本件毒品派對前,曾有吸毒情形,因此被告均不知她有疾病,以及對毒品的耐受度較低。

郭女家屬委任律師則說,朱家龍、洪聖晏及蔡逸學等人均未向家屬道歉及洽談和解彌補過錯,庭上說法飾詞狡辯,竟指郭女自己帶藥服用,毒品耐受度不良為由卸責,建請庭上對被告應以殺人論罪,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犯後惡劣,應以嚴懲,否則難顯司法威嚴。

受命法官陳芃宇庭末諭知29日下午2時30分,續行準備程序,被告還押。10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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