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太魯閣號車禍讓人心碎,然後呢?

讀者投書:謝國榮(自由評論人)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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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從國外返台的朋友說:「唉!只要每次回台灣,電視新聞天天都是大大小小的車禍,火車屢次出軌,2018年普悠瑪的重大車禍,忘記了嗎?最近遊覧車的車禍,汽車及摩托車的意外,高速公路上的車禍,更是每天都不斷地發生!在哀悼之餘,更應反思這一切幾乎都不是機械、設備的故障,都是人為的錯誤所造成的居多!」

人命犧牲慘痛的代價是什麼?行政院、交通部、鐵路局、公路局、工程單位、縣市政府的責任呢?每一次重大車禍的後續處裡之三部曲:「賠償」、「改進」與「辭職下台」,然後呢?

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造成死傷,這座大橋公共工程建好之後,平常的定期保養與維護是零,導致大橋的鋼樑繡蝕而斷裂,是造成人命冤死的主因。鐵路相關的工程施工,有一定的施工標準與安全作業流程(SOP),規定與辦法一大堆,可是有誰確確實實去遵守了呢?有誰確確實實去督導了呢?

最近遊覽車撞山壁的重大車禍,後來交通部「運安會」說「車體結構有問題」,「車測中心」說「座椅安全有問題」!人民不禁要問的是,既然遊覽車有問題,政府還核准遊覽車的行照,讓遊覽車載客上路,到底是遊覽車有問題?還是政府有問題呢?是不是要等到出了人命了,政府才說「車輛有問題」或「施工單位有問題」嗎?

我的一位高雄朋友,中老年齡婦女,幾年前走在人行道上,旁邊正在蓋一棟大樓,突然一根鋼筋從天而降,砸中她的臉部,一顆門牙斷裂,臉部擦傷,還好命大,鋼筋沒砸到腦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後來建設公司說不是建設公司的責任,是包商的責任,建設公司沒有督導及連帶責任嗎?在市區蓋大樓,工地安全設施及標準在哪裡呢?市政府是建管單位,負責核發建照,難道也沒有任何責任嗎?

台灣無論是公共工程的施工,或民間的工程建設施工,「馬馬虎虎」或「隨隨便便」的心態,常常是導致意外頻傳,人命冤死的原因呀!台灣人開車或停車,常常不遵交通與安全規定,或超速與闖紅燈,習以為常,所以肇事的機率就高。如果我們的政府、施工單位或駕駛人,都沒有深切反省與改進,沒有痛定思痛,沒有去改變「馬虎與隨便」心態的話,那麼就沒有人可以保證,這次重大車禍是最後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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