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中止收養以緣斷父子關係的親職教育意涵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片來源:Getty image

讀者投書: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8月8日父親節的這一天,卻也傳來一則名人緣斷30多年的父子收養關係,這也使得相與衍生的議題現象,是有它進一步反思的論述空間。

根據報導該名政治人物毅然決然地斬斷30多年兼具有法律效力的收養關係,這使得即使是揆諸於包括出生通報、媒合服務者之核定及規定、收出養之委託及評估義務、收出養之評估報告及法院認可要件、收養關係之效力、收養關係之終止、收出養身分檔案之保存及保密以及主管機關應提供尋親服務與諮詢轉介服務等等的身分權益保障措施,固然是會因為時空環境的不同,而有差異的分殊考量,但是,不變準則的還是對於「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的基本訴求,因此,對於已成定局的此一退養行徑,相關的論述考察,也就不全然僅只於對於該名政治人物及其家務事的八卦好奇,而是要有回歸到諸如法令規章、制度設計以及相關配套的後續思辨,這是因為:

首先,倘若報導屬實的話,那麼,該項退養的關係斷聯,主要還是來自於收養端這一造的起心動念,這部分固然是可以訴諸於具足的累世因緣,但是,不對等的權控結構,也讓30年過後的該起父子緣斷事件,是要有合乎於比例原則的衡平責任,畢竟,代際之間的親子互動,一旦是要去面對孩子的悲歡離合,那麼,對於成人世界的喜怒哀樂,總是要有多些的責任義務,也就是說,針對該起的中止收養案例,並無直接關涉到認可收出養的此項法律行為,而是正當其逕自採行退養選項之際,整起事件的始末發展和演變結果,是否還有從不可行性的中止收養到其它可行的策進作為,特別是法律範疇之外的家族治療、心理諮商抑或是家事調解。誠然,砍斷的只是某種形式上的名份關係或法律權利,但是,割捨不了及其所徒留卻會是漫漫長夜的情感糾葛,更遑論對於周遭一干至親之於午夜夢迴的椎心刺骨。

其次,該項無法選擇作為『政二代』的人身包袱,這何嘗不是從政這一條不歸路,所必須要償還的成長代價,這一點更是要超脫收養子女是否從政或行為脫序的個別事件,進而思考有無施以另類親職教育的可能,藉此去面對只會不斷被放大的人身檢驗。以此觀之,從『退養』的兒子到『親生』的其他子女,以迄於所有從政家庭的親人關係及其角色扮演,都需要針對從政的『原罪』,以更進一步思索如何避免被擴大並且成為某種揮之不去的『悲情』。冀此,在這裡的考察真義指涉出來的乃是:如何讓從政的個人和被捲入的家人或親人,確切保有一定程度的生活隱私;連帶地,如何從容面對不同於一般常人的行為檢驗,那麼,謹言慎行的自為以對,更是一項念茲在茲的必要作為。

總之,心疼上述的結局,但是,尊重當事者抉擇之餘的自我機會教育,是要有回歸到如何得以扮演適切之親職角色的基本反思,這也使得相迎於八八父親佳節作為一種通過性儀式的同時,對於上述中止收養的另類政治事件考察,背後卻是再尋常不過的一項家人關係的用心經營和有效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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