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台灣金融期貨業之恥

期貨公會以其自創風險指標,宣稱依據風險指標計算,交易人可能會面臨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其學理依據為何?

在杜總輝事件後,期貨公會自創風險指標作為期貨商代為沖銷的依據。在107年2月期貨發生金融史上最大財產掠奪及屠殺災害事件,期會公會在107/2/14新聞稿澄清指稱「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所謂的風險指標,就是當交易人帳戶內的權益數(含所有部位綜合損益)低於約定金額時,交易人可能會面臨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期貨公會信誓旦旦指稱依據期貨公會制定之風險指標公式計算,交易人會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期貨商應即執行代為沖銷,期貨商毫無過失。但事實是,期貨公會此一宣稱,完全沒有學理基礎也沒有證據,顯示期貨公會此一宣稱可以被理性接受,明顯是毫無根據的臆測,完全是不成立的,是台灣金融期貨業之恥;因為依據期交所結算保證金計算設計,期交所保證估算至少涵蓋一日價格變動幅度百分之九十九信賴區間之值,也就是期交所保證交所的結算保證金設計至少99%以上信心水準可以涵蓋當日結算價,期交所依據學理以至少超越99%信賴區間之值估算,而期貨公會宣稱以其自創之風險指標計算「交易人面臨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期貨公會明顯違背逐日結算法規明文,違反交易實務及學理基本常識。

去年(107年)2月6日期貨市場發生史稱期貨大屠殺事件,緊接著在2月9日發生與0206如出一轍之連動陸股ETF所有期貨出現瞬間跌停後快速回彈之期貨災難事件,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多。期貨自救會受害人一年多年不斷向總統府及行政院陳請,蔡政府至今罔顧無辜受害人民不斷陳請,舉證歷歷、要求公平正義,執意置之不理。事實真相,已經再清楚不過,107年2月期貨災害是台灣金融史上最大弊案,是台灣金融期貨業之恥,是人禍導致的重大災害。

由有更甚者;0206事件當日,期貨公會以其自律規則,規定期貨商依據風險指標進行整戶市價委託沖銷,在期貨商集體市價沖銷結果,完全實現期貨商所公告之市價委託風險「極易產生不合理成交價格,導致無法預期之損失」之重大災害事實,製造出市場價格極端失序,期貨公會如此違反法規、交易實務及學理之事實,致使期貨價格嚴重失序,不可歸責於交易人之事實顯而易見;然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至今不還交易人不當損失一個公道,追究相關失職人員應有的法律責任與行政責任,這就是蔡政府口中所說的公平正義。但絕對不是人民心中的公平正義,相關單位假借公權力逕行官商彼此包庇勾結,是台灣金融史上最大弊案及不公不義,是台灣金融期貨業之恥。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