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大法官釋憲年改多數合憲有意義嗎?

讀者投書:沈立斌(退休精算師)

年改大法官釋憲結果出來,讓好幾個名稱帶著「年金改革」四個字的社團組織徹底失望,憤慨情緒繼續高漲,抨擊對象也把地位超然的大法官們包括進去。本人黨證年齡超過40年,儘管黨費欠繳跟我多數老朋友一樣嚴重,然對從小教育我中華民國意識的國民黨還是有不可割捨的感情。「年金改革」對錯的爭議並不因此塵埃落定,隨著明年大選的接近,情緒口水亂噴似乎遮掩了下面冷酷的事實。

圖片來源:中央社

1.軍公教退休金乃至勞退制度在一開始就沒有合理充足的未來財務規劃,個人加上政府(雇主)法定提撥部份完全無法負擔未來支出,即便是舊制或恩給制沒有個人提撥,每一任政府都應該擔負當期的責任,也就是「最適提撥」超過「法定提撥」的部份應該是在任政府的責任,而不是視而不見,推給未來;甚至有官員或政客為了自身利益或政治目的討好民眾,競相加碼。在台灣經濟成長趨緩,利率走低,最適提撥和法定提撥逐年擴大,這個責任該追究的是過去歷任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

2. 從退休制度開辦以來,財務缺口逐年擴大的主因是政府會計制度只看當年現金流入流出,法規上面並沒有要求政府必須為當期精算出來的缺口(最適提撥-法定提撥)負責。

3. 美國各州最高法院對削減退休者福利的年金改革已經從「不得侵犯既成的福利」轉向同意管理者為了讓未來年金制度持續所提出的必要刪減。美國加州最高法院在今年三月做出的裁決,同意州政府通過執行的年金刪減合乎公共最大利益,並無違憲之虞。(https://www.wsj.com/articles/california-court-approves-retiree-cut-but-keeps-larger-worker-protections-in-place-11551730361)

4.台灣的軍公教退撫基金和勞退基金的的財務狀況比起美國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差別有多大?有一些人只看到投資報酬率是3.x%比8%,卻忽視了資產對未來債務現值的比例是不到10%比70%上下的水準。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能過去能有8%的投資報酬率因素很多,至少包含了量體夠大、投資管理組織強大、投資法規寬鬆靈活、尚無短期內破產威脅等等。如果我們的財務狀況容許不改,加州政府和最高法院一定是瘋了。

5.馬政府時代提出的年金改革結構其實跟蔡政府後來通過的版本其實大同小異。

其實蔡政府通過的年改只能算外科手術,減緩失血速度,政府財政紀律乃至投資法規架構上還沒有看到革命性的改進。筆者以為除了上面提到的如何讓當任政府認了(最適提撥-法定提撥)屬當期債務,若不能撥入退休基金,該債務必須累積利息以外,責成中央銀行利用外匯存底創造更大收益;提高投資性舉債上限,逐年系統性挹注退休基金;放寬投資限制;整合各退休基金成立國家投資機構,引進或集中投資人才等等,都是在年改過後必須加速進行,否則下一波的年金刪減和提高費率很快又得再出現。

任何人提出年改不足或不對該改進的地方都值得有關單位參考,但是對於政治人物的期許不是口頭上說當選後將討回公道的空泛話術,而是要求將具體方案放入政見,國家整體才有更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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