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殺人「無罪」的司法,可信否

讀者投書:林耕仁(新竹市議員)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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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尚未連任前,就曾信誓旦旦要把司法改革列為施政重點。但也就在去年,當蔡總統上任三年多,已經連續被民間監督司改聯盟質疑,蔡政府2017年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後,到底實際上又做了什麼?我們看來看去,大概就是越過人民意志,實際上讓尚未得到社會普遍共識的「廢死」思想成了現實,也同時讓人民將生活在普遍的治安恐懼中!

最近又發生誇張的案例,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認定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減刑,判無期徒刑。二審判決他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能力,居然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

這事件發生之初根本是震驚社會人倫慘案,檢方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梁男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最嚴厲之刑。但是,一審法院去年9月參考醫院精神鑑定意見,認為他在行為時有受精神障礙影響,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並審酌死者女兒表示希望不要判處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減刑還不夠,而今居然改判無罪,實在太令人無法接受!社會民怨也因此沸騰。

更別提之前沸沸揚揚的刺警案因鄭嫌被鑑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獲判無罪,讓死者家屬以及諸多網友還有社會輿論都難以接受,直呼「太離譜」;不少人替鐵路警察及其家屬深感憤慨不已。

現在不管是誰,是不是只要自稱「無意識狀態下犯案,當下感官及眼睛雖看得到,卻無法控制自己」的說詞,然後想辦法去找個所謂「專業醫生」開個所謂「精神疾病」的脫罪之詞,大概不管做什麼都是無罪的!

蔡政府第一任期時的司改國是會議結束之後,大多數人民仍對司法改革無感;法官、檢察官態度依然不好;審理速度同樣慢;法官講的話人民還是聽不懂,人民對司法信賴度不到三成。然而這些反省的聲音,在蔡總統順利連任後,大概也就左耳進右耳出了。

近年來,一再地又發生隨機殺人案,從2009年3月9日開始隨機殺人的事件就開始不斷在台灣社會出現。「台南湯姆熊割喉案」、「鄭捷隨機殺人案」、「北投女童割喉案」、「內湖女童斷頭案」等等都震驚全國。然而政府的處理都常以所謂精神疾病認定處理。

今年也不只發生一起,這些接連發生的嚴重狀況已經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也讓人民生活充滿了恐懼。難道,讓蔡政府連任就是這樣的結果?所謂四大基本自由之一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寫入同盟國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政策聲明《大西洋憲章》,還成為《聯合國憲章》的組成部分,難道我國人民連這樣的基本的人權價值都不該擁有嗎?蔡總統與蔡政府還不自覺事態嚴重該好好反省嗎?全民的憤怨,蔡總統您聽見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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