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菸品形狀也管 衛福部始終跟不上世界腳步

讀者投書:何宗憲(補教業)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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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界定加熱菸及電子菸「是否為菸品」及「是否該納入菸害防制法」在台灣已爭議多年。而亞太菸草減害倡議組織聯盟近期便要求台灣衛生福利部在2020年11月舉行的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締約方會議第九屆會議(COP9)上提出「轉換使用較安全替代品的電子煙使用權利」。

筆者認為,抽菸有害健康不抽當然最好,但就是有民眾很想戒菸戒不掉,國際上出現新式的菸品來做為替代品,菸味、有毒物質相對較少,不少民眾躍躍欲試,自行從國外帶回,卻在過海關時,依然還是遭強制扣押,衛福部無理反對民眾難以接受。

新世代菸品「加熱菸、電子菸IQOS」國內爭議不斷,民眾指控,自己從國外帶回的加熱菸遭海關違法扣押,憤而向法院提起訴願,並申請國賠,要衛福部與財政部一次說明白:「加熱菸是否歸屬菸品?」。

海關也配合執行,衛福部、財政部互踢皮球、召開「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會議」也已逾一年,這種爛戲碼演了一年,主管機關依然沒有相關規範和因應措施,民怨四起。

衛福部認為,加熱菸製造、進出口管理,是屬菸酒管理法範疇,國庫署則認為,加熱菸並非菸品,不屬於菸酒管理法的管轄範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依然卡在立法院。

針對菸害防制法第14條中,「菸品形狀」商品的詮釋權,也全是衛福部認定,連法院見解都不一致,造成修法牛步。此類的訴訟越來越多,耗費更多行政資源,在電子煙、加熱菸尚未有明確定義前,類似爭議只會不斷增加,凸顯立法的迫切性。

如今的加熱菸行業已經出現複雜發展趨勢,盈利模型也都出現更多不確定性,加熱菸快速崛起,已大有取代傳統菸草的趨勢,將是改變人類抽菸模式,衛服部也應該與時俱進,以國人健康為優先,跟上世界腳步,別再當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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