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追尋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讀者投書:王信(律師)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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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前,網路上曾經有這樣一個時代:我國的言論自由力戰囂張的中國五毛,一篇文章一則新聞底下各種意見百花齊放,天才創造力源源不絕,讀者留言比主文精彩,網路上非常歡樂。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廝殺得難分難解,明眼人都知道,我國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早已擊潰中國五毛。然後,我國緊急從討論了數個月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威權極左到「反滲透法」。

然後呢?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網路上充斥各路本土網軍以及沒收錢的義軍,很多老百姓不說話了。

前文「履霜堅冰至」、「反滲透法須兼顧保障言論自由」談過,言論自由就像想像力,稍微一限制它就死掉了。只要不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那就不是言論自由。所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是指除了美國千錘百鍊的六大例外之外,不可以再有任何限制,這六大例外是完整例示,不能有一分增減的:

猥褻淫穢而無傳達意見或思想 煽動立即暴力或立即不法行為 侮辱、毀謗、勒索、偽證、騷擾、挑釁、實質的威脅恐嚇、恐怖主義不是言論自由 商業廣告可被適當規範 政府雇用人員的言論可被適當規範 其他非常特殊情況,例如戰爭時可限制非政府雇用人員洩漏軍事機密。(詳參「言論自由與防衛性民主」)

在此六大例外之外的說謊、吹牛、製造、散布謠言,都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網軍是收錢說話的商業廣告,屬於第四例外,可以被適當規範。但要如何適當管理才不會傷害充滿想像力的言論自由?需要全民一起來思索。當做商業廣告登記管理這樣好嗎?做得到嗎?如果是收後謝的怎麼管?還是其實就放著,讓時間去暴露網軍就好了?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有一層意義是這樣的,每個人要建立自己說話的信用。你可以選擇當一位正直的人,也可以選擇當大說謊家或是網軍政治蟑螂,這是每個人的自由。沒有人能長時間欺騙所有人,時間一長,老百姓自然會分辨出可以信賴那些人。

無論是當正直的人也好,大說謊家也好,除非碰觸到六大例外,否則都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要對抗萬惡極權共產黨,我們必須信仰民主制度本身。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絕對可以擊潰中國五毛,甚至有機會感化中國五毛。永遠要對老百姓的判斷力有信心,把最後的決定權託付給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老百姓。這個世界只有共產黨才對老百姓沒有信心,共產黨才會實施精英管理芻狗。

真想不到1975年約翰藍儂聲嘶力竭高呼過的Power to the People,1989年鄭南榕英靈不遠,我們2020年還要再來一次。盡速啟動「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修法,還我們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Power to the People!Power to the People!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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