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順我者昌,逆我者關台?言論自由何存?

讀者投書:林耕仁(新竹市議員)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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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職責是反映出社會真實的聲音,讓執政者不能為所欲為,因為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們看到現今的蔡政府已經快要隻手遮天將媒體變成大內宣的工具,被政府用國家的錢來置入行銷,失去監督的力量,農委會就是個鮮明的例子,被質疑用公務預算養網軍,甚至用經費在科學人雜誌幫萊克多巴胺洗白,所作所為讓人搖頭。

現在甚至要把不同意見的媒體直接消滅掉!坊間盛傳在行政院長蘇貞昌主導下,中天新聞台的換照將遭到NCC「卡關」,也就是說,中天新聞台這次將無法順利取得新的執照,如此一來,形同中天被撤照。

此消息一出,震撼了社會,不管喜歡不喜歡中天,也不至於會想要這麼赤裸裸的直接消滅它。這種手段連綠營自己人陳前總統也看不下去,刻意強調過去一起打拼過的台獨犧牲者鄭南榕過去強調的「追求100%言論自由」的口號,表示民主應該包容多元,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我們的民主自由不容被剝奪,人民知的權利也不容被閹割,中華民國憲法明文保障的言論自由。大法官多次在釋憲文中宣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憲法如此規範,蔡政府難道想掩耳盜鈴嗎?

有「美國第十位大法官」之美譽的兩屆普立茲獎得主:安東尼.路易斯所著作的「異見的自由: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與言論自由的保障」一書中,就追溯所謂民主國家的典範美國,他們的國會於1791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對當代言論自由的思想與實踐發揮了巨大的啟迪效果,且讓美國超越了西歐等其他民主國家,成為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最堅定、最鞏固的國家。任何尋常百姓的一句話、作家的一則評論、新聞媒體的一篇報導,除非能引發「明顯且立即的危險」,都不該受到任何事前的審查或事後的懲處。政府或公眾人物除非能證明被告蓄意撒謊、或是大意輕忽,否則無法以誹謗陷人於罪。除非是為了保護弱勢族群而限制仇恨、歧視言論的規範以外,言論自由實在不該受到任何的侵犯。不管你喜不喜歡中天的某些立場,難道中天的節目都造成社會「明顯而立即的危險」或「歧視弱勢族群」、「煽動仇恨」這樣嗎?

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卻表示,中天新聞台表現如何,民眾自有公評,人民都看在眼裡,難道他們打算用去年反紅媒運動的操作為理由讓中天關台,而中天被關掉後,會不會造成寒蟬效應讓蔡政府的威權更上層樓?順我者生逆我者關台之後,下一個被關掉的媒體又會是誰呢?有理性判斷的人民,不管喜不喜歡,都不能縱容執政者封殺新聞自由和人民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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