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手銬上街」為何遭警察攔檢?穿警察制服也會違法嗎?這些東西亂用小心吃罰單!

美籍百萬YouTuber莫彩曦日前在台灣拍攝美國時下流行的「手銬挑戰」,沒想到出門時遭警察攔下,告知此舉在台灣是違法行為,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為何持有手銬違法?哪些東西不能亂帶?萬聖節扮演警察也會違法嗎?一起來了解。

手銬上街可能觸犯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切勿以身試法。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手銬上街可能觸犯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切勿以身試法。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手銬上街違法?持有這些東西也可能挨罰!

YouTuber莫彩曦和老公Adam,由於弟弟小胖來台,突發奇想拍攝美國相當流行的「手銬挑戰」,參加者需用手銬銬在一起一整天。因為擔心弟弟中途放棄,莫彩曦決定用真的手銬來玩,便將在美國取得的手銬帶到台灣,不料拍攝過程中遭到台灣警察攔截,提醒使用手銬的行為已經犯法,莫彩曦也震驚到直接在路邊大哭。

為何台灣不能隨意使用手銬?我國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而依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2條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皆屬「警械」的一環。

雖然市面上可能買得到手拷,但買得到不代表可以合法持有,被查獲依然違法,可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8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或三日以下拘留。不過,警方也說明,若是娛樂性質,民眾可以使用「玩具手銬」,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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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買手銬可以帶回台灣嗎?

莫彩曦的影片中也提到,警察曾詢問他們是如何從美國攜帶手銬並入境台灣的?夫妻兩人直呼不知情。事實上,根據中華民國入出境旅客通關須知,警械(如手銬、甩棍等),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之槍砲(如空氣槍)、彈藥(如子彈、炸彈、爆裂物)、刀械(如手指虎、武士刀、十字弓)等,均禁止攜帶入出境,經主管機關許可者才不在此限。

提醒大家,即便美國等外國國家購買手銬不難,帶回台灣很可能被沒收,還是別跟荷包過不去。

穿警察制服犯法嗎?

警察是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的公務人員,警察服制條例也明確規定警察制服式樣與應佩帶標誌,以供民眾清楚辨識警察身分。因此,一般人若在公開場合,穿戴警察制服、徽章,容易造成他人誤會,按照刑法第159條,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要是有進一步冒充警察並行使公權力的行為(例如攔路臨檢),恐觸犯刑法第158條第1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民眾若在角色扮演活動(像是萬聖節派對)有意扮成警察等公務人員,只要是在私人場合且不會導致他人誤認,由於沒有違法之嫌,警方一般不會以法令強勢介入。

當前有許多創作者,因拍攝需求可能穿著警察制服,要注意的是,若影片中不慎露出「警員臂章或警徽」,恐怕構成違法,知名網紅HowHow過去就曾被傳喚到案。警方也呼籲,如果拍片需要警察的角色,可向轄區分局行政組申請,警方會進一步審核並與相關單位聯繫配合。

實習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