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給孩子真正的彩虹

最近「彩虹媽媽」、「得勝者」志工入進小學班級教授兩性與生命課程,結果有志工以「兩杯水」比喻性行為會互相「弄髒」、婚前性行為會變成「爛蘋果」....等例子教導小孩,引起一片譁然。很多家長也提出宗教資助的志工團體進入校園是否合適的疑問。這件事也引發校園志工媽媽的委屈,覺得「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這讓我憶起我女兒國一時,我好像也收過「得勝者」的家長同意書,詢問孩子是否要去參加什麼品格活動的之類的。因為傳單上看不出是什麼單位辦的活動與課程,我並不知那是教會系統的活動。當時我女兒不想去,所以我沒有勾選。

不管是哪個單位、哪種教材,例如何嘉仁、南一、翰林....這些編課本的出版社招標後上面都有審查單位、還要教育部核准通過,學校要進行教師會議才能挑選適合學生與老師的教材。

像楊俐容老師因為身為青少年心理專家、長期推動情緒EQ課程,所以很多學校輔導室找她合作情緒課程、預防校園霸凌。但是因為我們很清楚知道幕後推動者的資歷,所以很快能理解其活動目的,並無疑義。

此外像是奇旺足球、聯合報作文是應聘社團老師,教授課後的足球、寫作社團課程。而社團課程是自由參與、另外收費,所以也不會引起爭議。

可如果孩子拿回家的是「不知哪裡的某單位」教材、營隊、展覽的宣傳單(包含那些被我罵過的爛展覽、還有不專業的性教育),或是志工家長直接在沒有老師在場的狀況下,直接進班去授課,我覺得這個問題確實不小。

如果學校沒有過濾機制,那麼,我覺得我的書跟我的教材也不賴啊!我旗下的老師是否也能進去學校去宣傳、上課?那麼,只要學校有需求,隨意找個人就可以塞進孩童的課程中,這樣可以嗎?

基督教會做很多善事,不可否認,它是社會一份極大的正面力量。但如果事前聲明它就是教會系統,讓家長清楚了解、並有選擇的權利,而非藉由品格教育、說故事......等「滲透」的方式傳教,會讓人觀感好很多。

「青春啟航」的教材或許很棒,可是用的方法及目的也要很棒。如果是意圖向下扎根、藉由進入校園而向下一代傳達宗教觀念,這就會有爭議。

我也聽過法輪功藉由老師帶進民族舞蹈表演,進小學宣導,結果引起家長反彈。他們也覺得他們只是宣揚藝術,沒什麼不對。

重點是,如果彩虹媽媽、得勝者志工全受教會資助、無法獨立於宗教之外,或是它本身便具有傳教責任(推動守貞、要孩子簽署守貞卡),那就該讓家長了解、並簽署同意書才能授課。

這就跟寫業配文沒什麼不對,商品也可能真的很好,但我騙你這是一般分享、不告訴妳這是業配文,被發現之後就會令人觀感不佳。

換言之,若我不想讓孩子上此門課程,我應當有選擇機會。

此外,第一線的老師應該要有敏感度:判斷一個團體進入校園到底適不適合,有否政治、宗教的目的?要修改後做?還是完全不該做?在國外,如果在校園中提起宗教政治或種族傾向,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長久以來,我們的孩子都被教育我要服從與聽話,包括讀書、獎懲,以及服從指示。所以有種隱約的氛圍是:學校交下來的老師們就照做,老師交下來的家長就要照做,沒有(時間)思考、相信指示......當然,出事的時候,就是社會要付出代價的時候。

我想這是每個大人都要開始做的一件事:思考,提出疑問,尋求解答,找出策略解決。才是真正給孩子做一個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