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最早或於5月正式署名

韓美經過4年零6個月的“博弈”,終於在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中達成妥協,但雙方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為協定要想生效,必須正式署名,並通過韓美兩國議會這一關口。

韓國外交部原子能合作大使朴魯壁與美國駐韓大使馬克·李柏特4月22日只是在協定上進行了草簽,一般正式署名會在草簽後1~2個月之後進行。韓國政府計劃草簽後首先製作出韓文翻譯文本,交由法製處進行探討。

特別是,圍繞這次的協定是否需要通過國會同意或批準的問題,預計將發生很大爭議。因為在野黨可能會就此提出質疑。

政 府高層當局人士說“協議生效前是否需要國會的批準同意,將根據法製處等相關部門的法律探討結果決定”,“無論是否需要國會批準同意,政府都會在通過正式署 名確定協定的最終文本後,就協議內容向國會進行詳細解釋”。協議在經過法製處探討、次官會議討論、國務會議表決以及最終的總統同意之後,才算走完整個國內 程序。

美國方面的程序比韓國更為復雜,協議草簽後需要首先向國務院和能源部部長發送探討書函,製作核擴散評估報告(NPAS),向奧 巴馬總統發送備忘錄,獲得總統同意。在通過政府內部的這些程序後,協議文本將被送到議會。在美國,原子能協定是必須經由議會批準的協定類型。若想獲得參眾 兩院的批準,必須滿足“連續90天會期”的條件。也就是說,從召開議會當日算起,議會必須連續90天沒有做出反對或不承認的決議,才算通過協議。據悉,若 要滿足這一條件,一般需要半年以上時間。對於已經獲得奧巴馬政府簽署的協議,掌控參眾兩院的在野黨——共和黨強硬派議員很可能會就“低於20%的鈾濃縮” 等內容提出質疑。

兩國在國內程序結束後交換文書,協議才會正式生效。政府當局人士表示“新協定將在明年3月現在的協定到期前生 效”。即使協定最終順利生效,為具體履行協定內容,韓美兩國還需要簽訂相關行政約定。根據兩國事前協議,正式署名前將暫不公開長達40多頁的協定文本。協 定文本的全文規定了韓美原子能合作的框架和原則,正文共有21條內容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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