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執法衝撞拖吊車 中古車商被判6個月

基隆市一名陳姓中古車商,因為不滿廢棄車佔用車位多次被環保局拖吊,竟然趁著拖吊車前來時,駕車衝撞,造成拖吊車車頭毀損,全案經過高等法院審理,雖然被告辯稱是煞不住車釀禍,不過,法院認定是蓄意衝撞,依暴行妨害公務罪,判處他6個月有期徒刑。

(杜大澂報導)

這名基隆的中古車商陳姓男子,經常將沒有懸掛車牌的廢棄車輛,就停在防汛道路上佔用停車格,環保人員多次接獲通報到場,將車輛公告為廢棄車輛,公告期滿後逕行拖吊。一年半前,環保局人員前來,車商不滿廢棄車又要被拖吊,眼見拖吊車的掛鉤已經掛上廢棄車,他憤而駕駛BMW轎車衝撞,雖然拖吊車上兩名執行公務人員緊急跳車,才逃過一劫,不過,拖吊車的車頭已經被撞毀,車商被逮之後,檢方以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全案經過高等法院審理,被告否認犯案,也辯稱當時是煞不住車,才不慎撞上拖吊車。不過,合議庭根據拖吊車上人員的證詞,認定男子根本沒有減速,是蓄意衝撞,因此,依暴行妨害公務罪,判處陳姓車商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