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事故無懲處 議員批林佳龍護短

中捷事故無懲處 議員批林佳龍護短

台中捷運工安事故快兩個月,全線工程停擺,議員陳成添質詢指出,不但復工無期,也沒有行政懲處,批評市長林佳龍沒擔當,明明交通局坦承三項疏失,卻沒有任何處分,市長根本是護短。(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議員陳成添、段緯宇、陳清龍、吳顯森和洪金福,聯袂質詢時,拿出台中捷運的交通維持計畫書,指台中捷運工安意外,主要在市府把關不嚴,尤其遠揚營造施工通報單,通報單位包括台中市警五分局,台中市府交通局,台中市環保局空噪科等八個單位,施工機具吊掛鋼樑的吊車,少了兩百噸,以及未按照申請時間施工等疏失,市府審查時卻沒發現,是嚴重疏失,為何不懲處。議員指出,交通局明明坦承三項疏失,事故發生快兩個月,至今不見任何處分,批評林佳龍沒擔當,明顯護短。

林佳龍答詢表示,對這項指控無法接受,強調是工程單位偷跑,市府並未核准,監督權在台北市府和交通部,不是中市府,但交通局長仍擔起責任,他肯定王局長勇於承擔。

議員黃馨慧質詢追問市長,中捷停工相關損失,是否和台中市政府有關,林佳龍幾度詳細解釋被打斷,最後簡單答覆,不關台中市政府的事,黃馨慧隨即要求,未來真有賠償,市府不得編列預算,不准由市民負擔。議員李中提醒指出,中捷工程出資比例,台中市政府22%、交通部78%,北捷負責設計、監造與發包。未來因為停工衍生的違約賠償,依照三方合約內容,台中市政府很難不賠款,建議林市長找律師詳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