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稽查次數差太大 藍營促市長辭職負責

台中市議會日前召開台中捷運工安意外專案報告,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楊正中質疑市府在中捷工安專安檢討報告內,交通局提出的五次和新聞局的七十一次稽查相差太大,究竟哪一個正確?藍綠議員並展開激烈攻防,會後議長林士昌並強勢決議要求北捷向台中市議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到該議會備詢,否則不得復工。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感謝市議會做成決議作為他跟台北市政府談判的後盾,他絕對據理力爭,依照市議會決議要求北捷到市議會備詢並提書面檢討報告,並做為未來協議書修正依據。 台中市長林佳龍前(二十七)日率領一級主管到市議會出席「台中捷運工安意外專案報告」,由交通局長王義川進行專案報告,並接受市議員當場質詢。 國民黨台中市議會黨團書記長楊正中、黃馨慧、李麗華等認為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是「廢弛職務」,黨團執行長李中則指出市府出土地又出錢蓋中捷,工程出事卻說自己沒責任根本說不過去,要求政風室與法制局應主動將失職的官員移送檢調調查,並要求「市長辭職、局長下台」,負起應負的責任。 楊正中並質疑中捷工安事件發生四月十三日專安檢討報告中,發現共稽查五次查獲三次違規。但四月二十日新聞局給記者新聞稿說,交通局、警察局同仁主動稽查,自今年初迄今已達七十一次,究竟哪一個正確?(如圖) 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幹事長陳淑華、賴佳微、曾朝榮、范淞育、邱素貞、蔡雅玲也說,中捷在台中市施工,市長林佳龍的確不能置身事外,但真正執行工程的北捷過去因協議書簽訂太荒謬,兩度拒絕到市議會備詢,這次中捷重大工安意外發生,一定要三方重新議約,廢除「北捷不須出席地方議會備詢」條文,才能「終結中捷意外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