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四十二次買回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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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2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96,948,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4/23~104/06/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60~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38次:42,592仟股(已銷除)

第39次:37,995仟股(已銷除)

第40次:30,000仟股(已銷除)

第41次:100,000仟股(已銷除)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38次: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

第39次: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4年4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

5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9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09% (佔合併流動資產之2.25%),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

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買回股份之買回區間價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

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