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電信董總排排坐 高層交鋒砲轟亞太電、台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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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電信業者高層排排站難得的合影。(鉅亨網記者楊伶雯攝)

NCC預計在今年底進行第2波4G執照2.6GHz競標,五大電信業者今(7)日出席行動寬頻業務暨2.6GHz頻段釋照議題論壇,中華電(2412-TW)總經理石木標、遠傳(4904-TW)總經理李彬、台灣大(3045-TW)總經理鄭俊卿、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亞太電(3682-TW)董事長呂芳銘等電信高層排排坐,發言中砲火四起,自動分成兩大陣營,集中火力砲轟結盟漫游及集團互有持股的亞太電及台灣大。

石木標與呂芳銘並肩坐在一起,石木標率先發言,一開場就表明2013年4G競標總標金高達1186.5億元,高出底價359億元約2.3倍,沒想到今年競標馬上又來了,接下來又要花大錢,話剛說完,馬上引來現場大笑,話鋒一轉,石木標說,由於只需完成250座基地台,取得特許執照後不必開台就可轉讓頻譜,導致者把稀有資源作為結盟交換籌碼,嚴重扭曲市場競爭公平,話沒說完,一旁的呂芳銘突然脫口說出,「他是在說我」,現場又是一陣笑聲,石木標則是回應,「我是照著念」。

石木標表示,建議提高頻譜轉讓閉鎖期規定,頻率必須持有至少5年以上,才可提出頻譜轉讓申請;另外,部分頻率仍有WiMAX使用,應換照結果明確後再釋照或分兩階段釋照。

遠傳總經理李彬表示,釋照應確保公平競爭,公平健全的管理規則,如果有互相持股、或是共用網路的業者,在競標時應被認定是聯合申請人,建議主管機關在聯合申請人的認定標準上訂出明確的規則;她說,相互投資或是共用網路本來就有高度的策略合作,就應認定是聯合申請人,否則如何保證策略合作密度很高的業者間不會互通有無?

李彬除了同時砲轟亞太電與台灣大之外,更進一步把矛頭瞄準台灣大,強調以頻譜資源來看,4G可給2G服務,提前交回是有助效率的提升,因此政府應鼓勵業者返還2G,她表示,在總頻寬的認定上,占用別人的2G也應計入總頻寬。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指出,業者交叉持股、共用網路頻譜,應視為同一申請人或聯合申請人,建議規範兩業者間直接與間接持股不超過10%,且要有閉鎖期,以避免圍標、串謀。

台灣大總經理鄭俊卿則是表示,法規應以扶持產業長遠發展方向為前題,避免以當時競爭情況而設置門檻,頻譜如果拿到不用沒有回饋給政府,當然是浪費,但如果是拍賣,業者標下15年內是受憲法保障;他更回擊指出,如果對手認為有競爭優勢,中華電、遠傳有的是錢,就去投資14.9%啊。

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則是澄清「有人說我們是頻譜蟑螂,我們沒有說不建設」,他說,國外有拿頻譜去賣很多錢的,但當時「我們賣5M頻譜時,有請鑑價公司鑑價,原來標的價格已是合理價格」。

他同時提議共站、共構、共設備、共頻譜,強調這是一個大勢,現在好像是業者自己綁起來,電信業者的對手不是電信業者,而是OTT網路業者,吃到飽最受惠的是OTT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