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信義國小地下停車場 議會同意先發包

針對「仁愛、信義國小附建地下停車場」規劃設計監造案,議長宋瑋莉強調,基隆市議會一向所堅持的立場與原則,就是監督基隆市政府「依法做對的事」!此案係因市府未能依附帶決議落實執行,導致經費無法動支,爾後希望市府能夠善盡職責、確實依法行政,切勿重蹈覆轍、引發爭議。 市政府計劃配合仁愛、信義國小校舍整建工程,規劃在學校操場下方新建停車場,並編列該項工程四百五十萬元規劃設計監造追加預算,市議會在五月的定期大會審查通過該項預算,但附帶決議要求基隆市政府對此案進行財源、成本效益、地質及水文分析、教學影響、校園公安、交通動線及家長、居民說明會等先期作業應辦事項,並提報議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經費。 市府於九月間臨時會期提出報告希望議會同意動支經費,但市府僅以A4內簽文至審查會審查,經主席裁示補充附帶決議事項交付大會,結果依然以輕忽的態度,未依附帶決議送至大會,因此遭議長宋瑋莉將該案退回!隨後市府於九月下旬函文市議會要求能召開專案報告,並表示交旅處將向市議會提出致歉並將報告彙整送至議會。 議長宋瑋莉表示,市府於十月二日進行專案報告就附帶決議事項提出說明,並述明該案因牽涉老舊校舍改建工程經費補助具有急迫性、地質鑽探等相關評估規劃等都包含在規劃設計監造案內等,經討論後才做成最終決議同意市府先發包,但必須於發包文件加註須俟市議會第十八屆第二次定期會同意後始得動支經費;基隆市議會負有監督市政重責大任,自始至終所堅持的立場就是在監督市府依法做對的事情!絕對不會怠慢市政的建設及市民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