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好消息! 台菲簽署選工合作綱領 菲勞最快2週內上工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第6屆臺菲勞工部長會議」今(3)日在臺北圓山大飯店舉辦,雙方完成簽署「臺菲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聯合執行綱領」,將加強推動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菲籍勞工,雇主利用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站系統選工確認後,最快勞工可在2到3週內赴臺工作。

勞動部表示,本屆會議由我方主辦,在我國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與菲律賓勞工及就業部部長ROSALINDA D. BALDOZ共同主持會議開幕式後,隨即由我國勞動部次長郝鳳鳴與菲律賓勞工及就業部次長REYDELUZ D. CONFERIDO接續主持,並由雙方代表團共同討論。

會議討論後的主要結論,包括:(1). 為加強推動擴大開放初次招募直接聘僱,臺菲雙方同意加強推動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站系統及合作推動專案選工,菲方同意提供素質良好之菲國勞工資料,臺方同意協助優良雇主聘僱菲國勞工來臺工作,雙方並將簡化直接聘僱申請所需相關文件,共同協助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聘僱菲律賓勞工。

(2). 為協助職災菲律賓勞工回國後,請領臺方勞工保險失能給付,臺方將提供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英文版及申請格式等相關資料,以供菲方轉知菲律賓醫療院所開具診斷證明書相關證明,以利職災菲律賓勞工請領臺方勞工保險失能給付。

(3). 就強化境外遠洋漁工權益,臺方同意會後提供聘僱境外漁工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定型化契約。另將檢視菲方提供的聘僱菲律賓漁工瞭解備忘錄草案及定型化契約草稿。雙方並將就相關議題持續討論。

雙方執行綱領簽署後,菲方將於跨國選工系統中匯入優質菲國勞工資料庫,雇主即可透過跨國選工系統直接聘僱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菲國勞工。

勞動部補充,臺菲雙方將進一步簡化文件,協助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勞工,雇主於系統選工確認後,最快勞工可在2到3週內赴臺工作,不但可節省雇主依法需支付的登記費及介紹費(目前為1個月基本工資新臺幣2萬8元),並可為勞工節省國外仲介費平均每人約新臺幣2萬4千元,實質提升勞工薪資。

另外,勞動部亦與菲律賓建立「專案選工」模式,由菲方依製造業雇主需求篩選2到3倍勞工資料,並可依雇主需求協助安排至菲國選工及協助菲國勞工儘速來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