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戶繳稅 可延後或分期

中國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 低收入戶沒錢繳稅,財政部開放分期。財政部昨日公布《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針對受天災影響或經濟弱勢如低收入戶,導致繳稅有困難時,不管是哪種稅目,都可以申請延後或分期繳稅,最長可分36期。由於申請必須在繳稅期間截止前提出,本月要繳的綜所稅、房屋稅,正好讓民眾立即受惠,現在就可向國稅局申請。 據內政部統計,到去年底為止,我國低收入戶人數多達35.3萬人,都將成為財政部新制的受惠族群。據今年度的低收入戶標準標準,以台北市為例,就必須符合每人每月平均所得14794元、每年存款投資7.5萬元以下,以及不動產價值740萬元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