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超商向網銀求償1億 敗訴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OK超商」的母公司來來超商,因商品折讓與回饋毛利,與提供「遊e卡」等70種遊戲點數商品的網銀國際公司,打起給付違約金官司並求償1億元,但法院認定網銀沒有違約,判決來來還有947萬元餘款未付給網銀,應加計利息付清。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林玉蕙認定,網銀沒有違約。原因是雙方訂契約與協議時,就考慮到為免網銀在來來分批訂購時,因現貨不足無法在來來所規定期限內交貨導致違約,因而在合約內載明「商品交貨的日期」,仍須在來來分批訂購時,由雙方約定,這種作法並沒有違悖商業上交易慣例。換言之,採購是否成立仍需等網銀確認交貨日期、數量無誤後,交易才算完成。 法院判決指出,民國101年3月23日來來與網銀簽訂契約及協議,約定由網銀供應「遊e卡」等遊戲點數商品給來來公司旗下900家OK超商門市販售,並約定貨品有折讓及回饋毛利。 102年3月28日,網銀希望來來調高商品折讓及回饋毛利,以增加獲利, 但來來沒有同意,網銀於是從102年3月29日起停止供應「遊e卡」商品,經來來多次催告,網銀仍置之不理。 102年4月12日來來催告網銀公司,將依雙方所簽合約及協議對網銀課以缺貨罰款、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損害賠償,但網銀還是拒絕供貨,並在102年5月3日函告終止合約,同年5月20日且在「遊e卡」官方網站公告「即日起全省OK便利商店停止購買遊e卡」。 而與網銀合作的遊戲廠商,也在其遊戲官方網站公告「遊戲於2013/5/21上午10:00起,OK超商販售的遊戲卡將不能進行儲值」,來來認為,網銀如此作法造成來來超商莫大損失。一狀告進法院,請求償1億3,17萬元。 但法官認為,網銀在向來來要求調整商品折讓與回饋毛利不成後,停止供貨,不能因此說是違約。因此認定來來主張網銀未依約履行,沒有依據,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