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任投資董監事 保留院會協商

保險業任投資董監事 保留院會協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議行政院所提「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放寬保險業者將可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及監察人,由於在野黨反對加上社福團體憂心社福事業財團化,最後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為了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增加誘因,金管會研擬修改「保險法」,准許保險業者得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及監察人,儘管主管機關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再三說明,現在壽險業還沒辦法投資,修法只是放寬壽險業可以擔任投資事業的董監事的規定而已,未來能否投資仍要看衛福部規範,不過,由於在野黨反對,社福團體也批評未來可能變成「長照一條龍」、長照服務財團化,因爭議太大,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