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傘辯稱拿錯傘 婦行竊前左顧右盼露餡

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在5月27日前往台北信義區一間「南京板鴨」餐廳用餐,用餐結束後發現放在店外的傘桶裡的小紅傘不見了,郭女報警尋傘,最後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找到偷傘賊,台北地院昨依竊盜罪判賠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3天。可上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在5月27日前往台北信義區一間「南京板鴨」餐廳用餐,用餐結束後發現放在店外的傘桶裡的小紅傘不見了,郭女報警尋傘,最後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找到偷傘賊,台北地院昨依竊盜罪判賠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3天。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郭女在5月27日用餐完畢後,發現自己放在店外的小紅傘遭竊,郭女緊張的報警尋傘,因為這把小紅傘對郭女的意義非凡,是32年前母親送她的嫁妝,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看,發現嫌犯是1名52歲的謝姓婦人,被逮時謝婦頻頻道歉,請求原諒。

事後郭女向檢方撤告,但因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故台北地檢署仍依罪起訴,開庭時,謝婦辯稱是拿錯傘,沒有偷竊,但法官根據監視器,認定她拿傘時曾經左顧右盼後再仔細挑選,不採信她的辯詞,被依竊盜罪判賠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3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