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濫殺無辜 高院判1死1無期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發生在3年前的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凶手沈文賓僅為覓尋前妻,竟夥同弟弟沈文夏,將前妻2名友人押走,溺斃後棄屍。高院更一審認定,沈文賓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昨日將他判死,弟弟則判無期徒刑。 被提訊到法院聆判的沈文賓,得知又遭判死後,情緒相當激動,還押途中看到一旁守候的媒體,突然鞠躬道歉說「我殺人,錯了」,其弟沈文夏則是一臉地漠然。 最高法院日前召開生死辯時,沈的阿嬤在庭訊後表示,沈文賓無父無母,是她一手帶大,孫子不是「很壞的囝仔」,是因前妻跑到別人家,一時氣憤犯下大錯,她只有這2個孫子,透過媒體請求法官饒命,希望能讓他們回來照顧年邁的阿嬤,後來,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發回更審,讓沈文賓暫逃一死。 判決指出,沈的前妻不堪沈文賓家暴離家出走,沈為找她的下落,2012年12月,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妻子的友人潘孟瑤及呂俊偉。 沈文賓兄弟將潘女、呂男押進車內,載往桃園大溪的產業道路,過程中,潘、呂在車內與沈文賓發生口角,沈盛怒之下,將2人扔進路旁灌溉水溝,溺斃後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更一審認定,沈文賓犯行重大,罪無可逭,求其生而不可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將他判死,沈文夏因聽命哥哥犯案,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