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 嚴防跨境支付洗錢

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銀行業者推動第三方支付的跨境支付,已警覺到洗錢問題防範,其中兆豐銀行已從嚴要求交易雙方都必須提供交易憑據,除貨物交易必須提供進出口申報資料之外,若沒有貨物實體的服務交易,兆豐銀也要求必須提供交易合同存查,以避免有心人士作假交易匯出資金,甚至利用作為洗錢管道。 金融業者指出,自從配合第三方支付開放政策推出電子商務跨境支付,已有不少在大陸的台商打聽,是否可透過該跨境支付管道把錢匯回台灣;由於在大陸,台商要把錢匯回台灣前,還必須先把將近20%的所得稅付清,已有不少台商向業者表態,希望能藉由這種跨境支付匯款的方式,透過「假交易」將資金匯回。 據了解,包括金管會、央行,也非常注意防範跨境支付會否被拿來作「別的用途」,倘若金額規模過高,也會被懷疑是否有「洗錢」之嫌。 兆豐銀主管表示,兆豐銀的電子商務跨境支付客戶,絕對都須出具交易證明,因此不會有所謂的「假交易」存在。 兆豐銀去年即建置「支付兩岸購」作為執行電子商務跨境支付的平台,為此,兆豐銀當初在與快錢簽約時,也直接爭取人民幣結算。 根據兆豐銀截至5月底止的統計,由於主打人民幣結算,以及單筆交易金額最高可達30萬人民幣,等值新台幣150萬元的策略奏效,今年初以來的跨境支付電子商務的業務量若以代收交易金額來計算,已破新台幣5,000萬元大關,並且在交易金額與交易筆數方面,月增率均有兩位數成長。 若以交易筆數來看,兆豐表示,近五個月來的交易筆數大約在250筆左右,每筆交易規模大致介於200人民幣至近30萬人民幣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