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常上網 別淪網路海賊王

行動上網時代來臨,青少兒使用社群網站分享資訊蔚為風潮,調查發現,青少兒愈常上網,愈重視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權,相較青少兒只在周末上網,其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的觀念較為缺乏;還有不以臉書為入口網站的青少兒,會比較重視數位智財權,反之,若以臉書為入口網站的青少兒,卻比較重視個人隱私,這意味著以臉書為入口網站的青少兒,比較留意個人隱私,卻輕忽他人智慧財產的權益。 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秘書長阮淑祥指出,暫告落幕的學運,學生們以行動裝置的社群新媒體發揮無比的影響力與社群動員力。但少數人在運用新社群互動平台時,往往以自身權益為主的前提下,出現忽略或不尊重他人的情況,甚至還會侵犯到他人隱私和智財權,大肆轉載傳遞圖文、kuso他人肖像等,倘若拿捏不當,很容易就會觸法或被告。 調查報告發現,對於「網路上的任何資料可任意複製使用,且不須註明出處」,有近7成的青少兒學生表示不同意,另有高達8成3的青少兒學生同意「不要在網路上給別人自己的個資」,顯示青少兒對於個人隱私的觀念,明顯高於對數位智財權的重視。報告也進一步分析指出,青少兒個人持有手機較重視隱私,而未持有手機者,則較重視數位智財權;至於越常上網的青少兒,越重視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反之,青少兒僅在周末上網超過4小時以上,相對較缺乏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的觀念。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暨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表示,隨著社群網站興起,已有超過5成6的青少兒學生會參加網路社群,較過去4年大幅成長;也有6成以上小三至高二的青少兒學生擁有自己的手機,其中,更有高達7成是使用智慧型手機,以致於青少兒上網的影音使用量也跟著大幅增加,而上網動機又以聽音樂、使用部落格、看影片為主,各達6成7以上,一旦未經授權就進行下載與分享,即有觸法之虞,因此,在欣賞及分享他人作品之際,如何正確取用資訊,安全地在網海中航行,既保障別人又保護自己,資訊素養的培養愈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