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產業替代役第3階段可談薪資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但外界質疑月薪新台幣19,500元太低。對此,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今天(28日)表示,產業訓儲替代役薪資分3階段,役男可在第3階段直接與用人機關商談薪資,回歸市場機制。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明定專科以上可申請,學士學歷月薪約新台幣19,500元、碩士23,000元、博士28,000元,開放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申請到民間產業從事技術工作。不過,外界批評,產業訓儲替代役起薪太低。 對此,內政部長邱昌嶽28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產業訓儲替代役的薪資分3階段,第1階段在成功嶺受訓時,領取和一般替代役相同的月薪5,665元,第2階段,學士領取19,469元、碩士23,250元、博士28,314元,第3階段時,役男可以與用人機構商談薪資,回歸市場機制。邱昌嶽說:『(原音)第3階段就是第2年開始,第2年開始由役男入營前直接跟用人機關洽商,回歸市場機制。目前,我們初步瞭解,博士生應該33,000起跳,役男表現得好,薪水會更高,碩士生應該30,000起跳,學士、副學士應該從28,000起跳,如果個人表現好,用人待遇應該會給更高的薪水』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役男第2階段服役期間,必須依照進用役男學位等級繳交用人費用,當作役男基礎訓練和前兩階段的薪資。邱昌嶽表示,政府會將企業提撥的經費成立基金,並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