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裸女命案再審 被害人母懷疑有共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內湖15年前的裸女命案,被控性侵殺害郭姓女友的男子呂介閔,遭判刑13年定讞,入監服刑4年之後全案宣布再重審,呂男因此獲釋,高等法院22日首度召開再審庭,呂男堅稱自己是清白,被害女子的母親表示,呂男嫌疑最大,而且可能有共犯。

呂男和郭女是在加油站打工相識相戀,民國89年7月間,郭女到呂男住處發生爭執,隔天就被人發現陳屍在公園行道樹下,因郭女下體驗出呂男精液,左乳房上的齒痕也和呂男吻合,而且呂男第一時間未通過測謊,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全案一、二審都因缺乏直接證據,法院判呂男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更一審判呂男11年,更二、三審時,呂男均被加重判刑為13年,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更三審判決,判呂13年定讞。

而現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在當高檢署檢察官時,請刑事局重新比對鑑定死者胸部所留的檢體,發現與呂男DNA不符,因此聲請再審,獲高等法院批准。

高等法院22日首度召開再審庭,呂男面對媒體一語不發,他庭訊時表示,案發前他在睡覺,沒有下樓,而且跟女友的感情不差,前一天雖然加班到晚上9點半,但他下班後仍陪女友吃宵夜,幫女友打掃、修電話。呂男主張傳喚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蕭開平及刑事局測謊人員林故廷作證。

而郭女的母親則認為呂男嫌疑最大,而且可能有共犯,她出庭前受訪表示:「這真的很折磨啊!現在又全部審判,更讓人感到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