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套!最高院:民代亮票無罪

全面解套!最高院:民代亮票無罪

地方議員在正副議長選舉時,到底可不可以亮票?最高法院認為,這不構成公務員洩密罪,作出指標性判決,亮票無罪!這項決議直接拘束全國一、二審法院,也就是說所有纏訟中的案件,將全部解套,但這只針對民代,民眾投票時,還是不能亮票。

圈選蓋章後,再刻意大動作的攤開選票,邊走邊晾乾。或是高高舉起蓋完章的選票,誇張吹氣,吹乾印泥。

常見的還有這招,把票投入票匭前,慢動作對折選票,而且把字折在外頭,技巧性露出圈選名單,亮票手法百百種,到底違不違法,1994年,台中市議長選舉亮票案,被判有罪定讞,但2010年,8名高雄市議員也亮票,卻判決無罪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因此在今年初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最後還是決議,亮票無罪。

新北市議員(民)張瑞山:「人民投給我我投給我的政黨,這樣亮票就不會被別人說,你有私相授受是不是有人買票,就不會有這個疑慮。」

正副議長選舉,議員解釋亮票的必要性,最高法院也認為公務員洩密罪中的秘密,指的是國家所保有,跟國務有關,不得洩漏的公務秘密,議員選誰,是個人意志,並非秘密,這也將直接拘束,各地審理中的民代亮票案,所有纏訟案件,將全面解套。

檢察總長顏大和:「最高法院自己推翻以前他們的見解,我們表示尊重,對於這個判決到底妥適不妥適,社會自有公論,假如認為不妥適我相信立法機關,當然會有他們的立法考量。」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我們當然很高興,看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於現代民主政治裡的責任政治,其實是一個支撐點,我們也同時進一步想修改地制法,希望將來議長選舉採取記名制。」

蔡英文力挺,但民代亮票無罪,小民亮票卻違法,引發外界質疑,最高院解釋,民眾投票受的是刑法加上選罷法規範,民代亮票則單純是刑法範疇,不能混為一談,呼籲民眾別誤會,以免觸法。(民視新聞綜合報導)